第74章(1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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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mi既然已经成功替她拓展了美国市场,那么她如果不好好借此机会努力刷声望,简直是暴殄天物。

  “和《overtherainbow》?”拿到歌,张若玮微微皱起了眉头,“风格跟先前的《bemybaby》和《nobody》似乎有些不同。”

  的确不同!如果说先前的两首歌是性感小野猫,那么这次的两首歌则纯粹是气质小清新。现在这个时代的主流依然是爵士乐,如果之前的歌在emi那边反响不够好,她还真不敢拿出来。

  “这风格跳跃也太大了吧?要不先寄个样带探探英国那边的口味……”

  “没时间了,录全歌!如果他们不识货,替我把歌曲版权要回来。”

  以后的几天里,陆秀一直在练那两首歌。两个孩子似乎很喜欢这样治愈系的歌,每次只要她一开口,便会瞪大眼睛望着她,目不转睛地侧耳倾听。毛团明显比雪球更有音乐天赋,听得高兴,有时候甚至还会抓着婴儿床的床杆站起来,一左一右欢快地扭起小屁股。

  每当这时,陆秀总忍不住会过去非礼她。养了这么长时间,毛团已经慢慢长开,先前干干瘦瘦的丑丫头已经变成了眉清目秀,白白胖胖的漂亮宝宝。虽然跟继承了张瑞云美貌的雪球还是没法比,但也不差。加上胖嘟嘟的手感不错,比起总是一副神游天外表情的雪球,陆秀更喜欢非礼她。

  某天,陆秀正一边逗两个孩子玩,一边练歌,杜雪怀忽然走进来,宣布要带她去见一个人。

  “走之前,我想带你去见一个人。”

  “谁?”

  “我的一个老朋友。”

  陆秀茫然地跟着他进了一栋毫不起眼的小别墅,见到人才猛然意识到杜雪怀所说的那个老朋友竟是金世昌。

  三巨头的混战早已尘埃落定,此时的金世昌已经没了一方霸主的豪气,一身长衫,静静坐在花园里喝茶,一脸的悠然自得。那模样,让陆秀不由自主想到后世退下来的老干部,只有偶尔眼中闪过的精芒会让人意识到,这个看似毫不起眼的老头也曾有过煊赫于世的时光。

  向金世昌介绍过陆秀后,杜雪怀笑道:“大哥,我要陪我妻儿去美国了,特意过来跟你辞行。”

  金世昌一直低着头喝茶,连正眼都没看过他们两人一眼,听到这话才猛然抬起头来。定定看了杜雪怀片刻才道:“你这次又在耍什么花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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