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3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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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凤凰宫比北漠好很多。”清岑补充道:“北漠也没有梧桐树。”

  宁瑟闻言蹙眉,没有接他的话。

  清岑要回陌凉云洲,宁瑟便想跟到陌凉云洲,清岑要去蛮荒北漠领军除魔,宁瑟连加入天兵营的心都有了。

  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呢。

  一日不见,如隔三秋。

  她一言不发地站在他面前,黑色的瞳仁里倒映了他的身影,眼中没有嗔怪,没有委屈,只有摇曳的水光。

  清岑微侧过脸,避开她的凝视,语气却放缓了很多:“陌凉云洲有几种仙果,我会差人送到你手上。”

  他问:“你喜欢吃偏酸的仙果,是么?”

  “我不挑食。”宁瑟道:“如果是你给的,酸的甜的我都能吃。”

  言罢,拉开他的衣领细看了一下,一个月前挠出的红痕已经完全消退,半点踪迹都没留下。

  清岑并不知道她在端详什么,想到可能有一阵见不了面,现下就变得非常大方,低声问她道:“你想摸哪里?”

  “我心里一直有个遗憾。”宁瑟拉好他的衣襟,双手背后道:“以后可能见不到你了,能给我摸一下你的脸吗?”

  清岑挑眉,答非所问道:“见不到我是什么意思?”

  “你要去北漠收复天界的失地,那里的魔怪囤聚了几千年,你也没有领兵打仗的经验,我觉得你可能回不来了。”

  “三年之内,肯定能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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