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2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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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不太清楚如何讨人喜欢,每日只会蹲在他的门口守着他,起初也被他无视了很多次,唯独几只鸦雀愿意陪着她。

  那时她想,在清岑眼里,她和那些棕毛灰毛的鸦雀可能没什么区别。

  唯一的不同在于,那些鸟雀会叫会吵会闹,而她总是蹲得十分安静,而且很识相地蹲在门边,一点也不妨碍他开门关门,仿佛一株生在墙外的蘑菇,或者是一棵没有叶子的树。

  她守了很久,数清他门口有三十一棵红叶枫树,竹林里最老的罗汉竹已过千岁,丛生的夜昙总是会在子时一刻开花……后来他渐渐愿意和她说话,再后来,她甚至可以近他身侧。

  而今,她伸手摸他时,他似乎也真的没有反抗过。

  宁瑟不禁假想道,倘若她能早一点摸到他,他是不是也不会反抗,然后顺理成章地,就变成了她的人。

  这个想法让她十分振奋。

  她往他身上靠得更紧,自言自语般说了一句:“你不反抗我,一定是因为喜欢我,就算你一个字不说,我也了解你的心意。”

  而后她又在心里补了一句,她终于从一厢情愿,变成了两情相悦,实在可喜可贺。

  清岑停下脚步,忽而低头挨近她,在她的脸颊上极轻地一吻,然后道:“这样的心意,你不早就知道了么。”

  宁瑟呼吸一滞,觉得自己的心在沦陷之后,又不幸化成了一滩水,水中满是清岑的倒影,风姿俊逸更胜以往,搅得她贼胆大发。

  漫漫长路上,除他们以外别无一人,宁瑟便觉得此刻无论做什么,也不会招人围观。

  脚下是堆砌整齐的青石砖,前方是光可鉴人的琉璃墙,墙内春明绿柳垂下柔枝,迎风浅浅飘荡。

  宁瑟双手圈上他的脖颈,踮起脚尖亲上他的脸,而后移到他的唇边,小心翼翼舔了一下。

  见他没有异议,还挺配合她,她放心地加深亲吻,手也从他脖颈往下滑,停在衣襟的位置,轻易勾开些许,指尖试图往里堪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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