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7章(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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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飞却不愿接受对方的这番夸赞,他黯然摇摇头:“击败袁志邦的人并不是我……在他的计划中本没有这两分钟的误差……是孟芸……”

  罗飞没有把话说完,他不想多说了,因为他知道别人很难理解他、袁志邦以及孟芸三人间的感觉。他们互相争斗又互相欣赏,虽然每个人都因此付出了惨痛的代价,但罗飞并不愿其他人看扁自己曾经的对手。

  听罗飞说到孟芸的名字,曾日华识趣地露出些许沉痛神色,没有就那个话题再追问下去。不过他先前的那股兴奋劲还没有沉静下来,稍歇了片刻之后,又挑起眉头说道:“罗队,你知道自己像什么吗?”

  “什么?”

  “猎犬!你是一只天生的猎犬!”小伙子激动起来,也不管言辞是否合适,“你走到哪里都嗅来嗅去,对一切都充满了关注,这就是你的天性。面对这样的猎犬,有什么猎物能逃脱它的追捕呢?就算是eumenides也不能!”

  罗飞微微一笑,不置可否。他知道曾日华是个胸无城府的热情青年,而自己则必须保持冷静:eumenides,那绝不是一个容易对付的家伙。

  曾日华似乎意犹未尽,舔舔嘴唇还想再说些什么。罗飞却在此时抬腕做了个看表的动作——时针已经越过了夜间十点的位置。

  “好了,不早了。”罗飞知道对方饶舌得很,便决定主动结束这场交谈,“早点休息吧,这两天大家都很辛苦,要抓紧机会修养精神。”

  “好吧……”曾日华无奈地将正要冒出的话头咽了回去,“那我就回屋去了。”他起身走出两步,忽然又想起什么,转头叮嘱道:“慕老师说了,她明天一看你的头发,就知道你用没用她买的洗发水。”

  罗飞“呵”地一笑,看看茶几上的那些日用品,寒冷秋意中亦泛出了一股别样的暖意。

  ※※※

  十月三十一日,凌晨两点五十分。

  东林路是省城著名的“酒吧一条街”。略显狭窄的街道两侧林立着各式酒吧、夜总会等娱乐场,眩目的霓虹灯争芳斗艳,辉映出这个城市中最为璀璨的夜景。

  不过即使是这样的场所,此刻喧嚣也难免要走向尾声——因为时间实在已经太晚了。三三两两的摩登男女们从诸多会所中走出,形容疲惫,醉意熏然。他们刚刚在音乐和美酒中发泄完过剩的精力,现在要做的就是找个安静的角落,或者沉沉地睡去,或者去享受一些更加私密的放纵。

  在某一间酒吧内,情况又有所不同。这个酒吧的门脸不大,所处的位置也难称理想。它位于东林路末端的一个拐口,招牌被两侧高大的建筑遮挡,不仔细看的话很容易错过。酒吧的主人对此似乎不以为意。他反而将酒吧的招牌设计成了黑色,并且完全没有霓虹的勾映。这样的招牌在夜色中显得极为隐晦,好像是生怕被来往者看见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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