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4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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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芝悻悻然,把那碗酱鸭放到他面前,“你吃。多吃点。”

  徐仲九挟了一块鸭翅膀,眼波却全在她身上,“我喜欢辣的,有味,好吃,耐吃。”

  听上去怪怪的,明芝瞪他,却说不出理由是哪里不对。她闷头吃了会饭,又听徐仲九说,“要是去了南方,你就知道还是这个好。那边的菜没味道,青菜搁水里一撩,半生不熟的淋点酱油。炖汤放药材,阿胶、黄精、参片都能放进去一起煮。还吃蛇和猫,美名其曰叫龙虎斗。”

  明芝停下筷子,“不想去?”

  “去,我哪里都行,只要你去我就跟着。”徐仲九唱歌似地说。

  明芝哼了声,“说得好听。”只要有钱,才是去到哪里都行。沈凤书留学日本,游遍欧洲,从未听他说过前路坎坷,不就是因为有钱。即使友芝去到美国,那里不也是鸡鸭鱼肉,只要有钱最多买回来自己做。

  天底下的难事,无过于没钱。

  她已经拿了定金,五千大洋,再拿到另一半就足够天高任鸟飞。等到了香港,她去找个正经工作,秘书,打字员,都行。到时随便徐仲九做什么,她全支持。梅城不是他的家乡,他能够如鱼得水,换个地方同样也可以。

  她知道徐仲九言不由衷,但他现在回不去。糊弄过季家对他是轻而易举,但那些军火的主人呢?他们损失了一大票,他拿什么去还?

  他无路可走。

  想到这里,明芝缓缓地感到一点恶毒的快乐。

  为今之计,就是尽快解决吴啸雄,她做得到,并且是必须做到。

  百花楼是城里有名的销金窟,很有点年头,但一直有新人补充进来,所以生意不错。明芝挑着两筐菜,跟着百花楼的采买从它家的后门进了厨房。

  她像刚进城的乡下人一样盯着案上的半成品看,“这是什么?”

  十几个小砂锅依次排成一列,里面是奇异的条状物,汤汤水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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