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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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人的一生依然有很多两难的选择,吃米饭还是吃面条,穿裙子还是穿裤子,白玫瑰还是红玫瑰,事业还是爱情。

  谭知秋自认为不是什么工作至上的人。她觉得自己将来肯定不会像孟令彤那样,怀孕肚子那么大了还天天加班,到处出差。

  像她这样资历的律师,在经历了五六年的磨炼之后,一般就会选择“独立”,不再做这种领工资的授薪律师,而是做那种自己负责案源和收益的提成律师。

  但凡她有一点野心,她也早已经离开老张,自己招一两个小助理,组成一个小团队,独立做业务了,那样能挣的钱比现在要多得多,当然付出的时间和精力也要多得多。

  她没有那样做,不是她做不到,而是她不希望人生中只有工作没有生活,不想给自己那么大的压力,睁眼就欠好多人的工资,闭眼满脑子都是工作。她希望,工作是快乐的工作,生活是快乐的生活。

  她在这个项目里碰到了喜欢的人,为了项目他们没有办法那么快就在一起。

  难以抉择的不是工作还是爱人,而是眼前的处境。她所做的项目,是一个团队的工作,大家一起努力做事,到了一个紧要的关头,在这个时候她不能站出来说:“对不起,为了爱情,我不想干了。”

  没有取舍问题,只有时间上的先后问题。她最理智的选择,应该是先把项目做完了,再和喜欢的人在一起。

  可是,人有三样东西是无法隐瞒的,咳嗽,穷困和爱。

  互相喜欢的两个人能在大家面前装作不喜欢吗?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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