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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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求公道是假,求钱是真。

  赵来福确实有一个在广德侯府做妾的女儿,也确实不幸“病逝”,不查不知道,一查,连南若都惊了一跳,上官子辰手里的人命比他知道的还要多。

  他们在这些人中筛选出了赵来福。

  赵来福嗜赌,原本家中小有薄产,在京郊有百亩田,可父母死后,他无人管束,一下子放飞了自我迷恋上了赌博,很快就将家产输了个一干二净,使得妻子为了给三岁的儿子上山挖草药摔落而亡。

  事后他大约也有悔意,安分了一段时间,将两个儿女养大,可眼瞧着家中稍有起色,手中有了余钱,便又没忍住去赌了,为了还赌资,将十岁的女儿卖给了人牙子。

  女孩貌美,被舞社老板买走作舞娘调/教。

  燕朝有很突出的社文化,这非女主带来,原本就有。

  譬如蹴鞠的蹴鞠社,围棋的围棋社,戏曲的戏曲社等等,甚至剃头师傅都有剃头社,不论贵族还是平民,几乎行行都可结社,人人都是社员,只看加入的数量多还是少。

  为此还制定了相关律法,譬如民间社团成立必须向当地官府报备,以免你是想搞□□,社员规定最多不得超过五十人,且不得无事聚众,大型活动需得向官府申报等等。

  当然,贵族与平民是割裂开的,平民组织的民间社团极少有贵族会加入。

  南若初翻到这段记忆时,觉得很有意思,很值得研究一下。

  舞社便是专门培养舞娘的社团。

  宫中的梨园舞姬只服务于皇室和上层贵族,但普通百姓也会有观赏舞蹈的需求,尤其这几年,燕朝发展的越来越好,百姓越来越富,当人有了钱不再为吃穿发愁,便有了精神需求。

  舞社应运而生。

  一些有名气的舞社,便是勋贵官宦也会请去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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