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4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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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完莫如的话,庭蕤终于知道博晴光为什么会被姚芊芊选中了。

  原因其实挺荒谬的——这人克妻。

  十六岁的时候早恋,谈了一个姑娘,门第之间也算是门当户对的,两人后来都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结果天有不测风云,姑娘某一次出行遇到了劫匪,身中数刀后不治身亡了。

  大学的时候博晴光又谈了一个对象,两人有相同的政治报负,志趣相投,可以从诗词歌赋谈到人生理想。后来也互相见了家长,基本上人生大事也就这么定下了。结果那人家里却不知怎么得罪了当权者,被流放到了十二区,没多久就郁郁而终了。

  再然后就是他就任一区副长那段时间,顶头上司对他青眼有加,决定把他的掌上明珠嫁给他看好的这个年轻人。两人订了婚,成了名副其实的未婚夫妻。结果两人在一次旅游途中遇到山洪爆发,博晴光没什么大碍,掌上明珠却被洪水卷走,活不见人死不见尸了。

  如此一来,别管那些迷弟迷妹们对他怎么崇拜爱慕,提到要跟他亲密接触,退堂鼓打得比谁都痛快。

  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啊!小命就这一条,不好好珍惜怎么行。

  第24章 第二十四颗樱桃

  应青确实还在为儿子的婚事发愁。

  博晴光克妻的名头传出去之后,原本称赞他年少有为,透露出结亲意向的人家纷纷退却。话说的倒是很好听,什么两人不太适合,高攀不起,实际上不就是害怕他们家儿子/女儿嫁过来之后会遭遇不测嘛。

  那些卖子求荣、攀炎附势的人家也不是没有,他们倒不在乎自家儿女的死活,目的就是通过结亲攀上博家。儿女没死最好,死了也能借此获得好处。

  他们不嫌弃博晴光,应青却嫌弃他们。

  她可不愿意跟这样势利眼的人家结亲,这样的人家就跟水蛭一样,是惯会吸人血的,而且一旦沾上就轻易撕扯不下来,糟心的很。

  可是好人家哪愿意把自家孩子推进他们眼里的火坑里?

  如今虽说大多数人都信奉科学主义,但是这种看不见摸不着的玄妙东西,还是很让人敬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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