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8章(2 / 7)
这件案子的关键是这个小妾后被扶正为填房合不合理.律法上承不承认.
我朝向來是重嫡抑庶.律法中明文规定嫡出有随意处置庶出的权利.
而且也有条文规定宠妾灭妻者.如是为官者.轻者丢官.重则治罪.
本朝为了防止这样的事情发生.还严令官员.不得以妾为妻.也不能有平妻一说.
因此.该小妾成为填房一说并不合理.在律法条文规定当中仍应该以小妾称呼.
该小妾有杀害当家主母的罪行在身.作为嫡子的他是可以处置该小妾替自己母亲报仇的.因此.他并沒有够成谋杀罪.可以不做判罚.
因为该小妾已经死亡.故朝廷不再追究其杀害当家主母的罪名.也就是说.朝廷同意该嫡子私下处置了这个小妾的做法.这个小妾的死属于原鄂东知府的家务事.
但是该案件中如果沒有判罚鄂东知府宠妾灭妻一事.请追究判罚.
第二关于该嫡子状告自己亲生父亲一事.如果按照律法所言的忤逆罪是指凡是不孝顺自己父母的行为.那么其中自然也包括沒有听从父母的话这一点.
这个嫡子犯的第一处忤逆罪不是状告自己亲生父亲.而是他父亲让他孝顺那个小妾.听从小妾的话.他沒有听从不说.还将那名小妾给杀了.
他犯的第二处忤逆罪是他爹要杀他时.他作为孝子.应该听从他爹的吩咐等着被杀.但他却逃跑了.
这第三处才是他状告自己亲生父亲的事.
因此.该嫡子犯有忤逆一罪根本不需要辩驳.罪名成立.
念在其情可悯之处.故根据忤逆罪最轻的惩罚.应杖责一百.发配充军.
但在原鄂东知府触犯国家律法一事上.该嫡子能够做到揭发检举.大义灭亲.当属于戴罪立功行为.根据律法.当在原罪行的基础上罪减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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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朝向來是重嫡抑庶.律法中明文规定嫡出有随意处置庶出的权利.
而且也有条文规定宠妾灭妻者.如是为官者.轻者丢官.重则治罪.
本朝为了防止这样的事情发生.还严令官员.不得以妾为妻.也不能有平妻一说.
因此.该小妾成为填房一说并不合理.在律法条文规定当中仍应该以小妾称呼.
该小妾有杀害当家主母的罪行在身.作为嫡子的他是可以处置该小妾替自己母亲报仇的.因此.他并沒有够成谋杀罪.可以不做判罚.
因为该小妾已经死亡.故朝廷不再追究其杀害当家主母的罪名.也就是说.朝廷同意该嫡子私下处置了这个小妾的做法.这个小妾的死属于原鄂东知府的家务事.
但是该案件中如果沒有判罚鄂东知府宠妾灭妻一事.请追究判罚.
第二关于该嫡子状告自己亲生父亲一事.如果按照律法所言的忤逆罪是指凡是不孝顺自己父母的行为.那么其中自然也包括沒有听从父母的话这一点.
这个嫡子犯的第一处忤逆罪不是状告自己亲生父亲.而是他父亲让他孝顺那个小妾.听从小妾的话.他沒有听从不说.还将那名小妾给杀了.
他犯的第二处忤逆罪是他爹要杀他时.他作为孝子.应该听从他爹的吩咐等着被杀.但他却逃跑了.
这第三处才是他状告自己亲生父亲的事.
因此.该嫡子犯有忤逆一罪根本不需要辩驳.罪名成立.
念在其情可悯之处.故根据忤逆罪最轻的惩罚.应杖责一百.发配充军.
但在原鄂东知府触犯国家律法一事上.该嫡子能够做到揭发检举.大义灭亲.当属于戴罪立功行为.根据律法.当在原罪行的基础上罪减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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