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3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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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这个名字指的也有可能指的是你的初恋女友,但如果结合你舌头上的穿孔,还有你吻我的手背时,脖子后那点没有完全洗干净的几何纹身,想要推测出你曾经参加过洛杉矶黑帮非常容易。”

  ms-13有一个不太为人知的帮派手势——食指和拇指分向两边,无名指和中指弯曲,大拇指横在这两个指头之上。

  英格拉姆后颈残留的淡淡青色痕迹,是一个杂乱无章、毫无美感的几何线条图形,粗看看不出来门道。

  但如果仔细把相近的线条连成块,就能比较明显地看出——

  这就是ms-13的标志。

  李文森拍了拍英格拉姆的肩膀,绕过他,在审讯桌边站定。

  看似轻描淡写,却早已将他被戳破谎言时,每一丝细微的身体反应都记录下来。

  大到面部肌肉活动,嘴角扬起角度。

  小到眼球偏向方向,和震颤频率。

  这些细节,都被她转换成数据,收在眼底,记在心里,随时备用。

  ——她的测谎标尺,向来量身定做。

  “更不用提你手臂上的注射孔了,英格拉姆先生,和我同居的无耻男人曾经告诉过我,从伤痕随着新陈代谢变淡的程度,可以推测出它们出现的时间,而在这一点的验证上,针孔尤为明显。”

  因为针孔伤痕的大小基本是固定的,不存在太多的不肯定因素。

  而英格拉姆提交的电子简历上,他出生于英国传统家庭,只有高中在美国读书,其后被“调剂回国”,大学突然念起美国一个还算不错的法学院,结果没过一年,又因为“兴趣不符”,回到英国念大学。

  这么简单的推理,如果是乔伊来,大概是说都懒得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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