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章(1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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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易斯翻看了一下之前他做的审讯笔记:

  “十二点三十七分,过于准确。”

  人在撒谎的时候,会不自觉地填充细节,以增加谎言的可信度。

  当然,这也有可能是因为,英格拉姆真的在十二分三十七秒抬手看了时间。

  问题是,在他和陈郁辩论的过程中,只提到他的跑步软件有计时功能,却没有明确表明,他自己看到了时间。

  这句话在逻辑上没有问题。

  可在表达方式上有问题。

  谎言的另外一个特性——

  人在撒谎的时候,除了不自觉地填充细节,也会刻意模糊细节,以增加逻辑的完善程度。

  ……

  “那么陈郁呢。”

  刘易斯把李文森的结论,和自己的结论对比了一下:

  “你为什么说陈郁也在撒谎?”

  陈郁刚来十分钟,此前一直没有说话。

  也就是说,李文森还没来得及建立他的测谎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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