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4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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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到脚步声渐渐消失,白锦寅轻呼口气,通过意识发了道命令,接着窗外大树黑影一闪,嘿嘿垂头丧气飞了进来。

  此前在休息室,秦松和穆鲁的对话,嘿嘿一字不差听的清清楚楚。

  加上王胜男,总共是三人因那句歌词起了疑心,所以,前世真的是易晖,歌词又有什么关联?

  前世到底是谁,已经困惑了白锦寅三年多。

  通过网络,白锦寅看了很多易晖生前事迹和视频,但脑中仍然没有半点头绪,就好像看的完全是别人的故事,唯一对上号的死亡时间吻合,还要忽然想起的吉他技巧,直到今天吃完饭看到那位卖茶叶蛋的盲人婆婆,忽然有股强烈的熟悉感汹涌而来,同站在舞台上的感觉一样,似乎曾无数次经历过。

  但骷髅领主转世是他最大的秘密,他不敢轻易去问,这才派了嘿嘿跟踪秦松,看能不能听到有用的信息。

  任务失败,嘿嘿有些垂头丧气,跟着秦松飞了一路,连个屁响都没听到,它倒是可以把车子啄个大洞钻进去,但那样肯定会暴露行踪,本想跟着秦松飞回家,同样怕被人发现不得已放弃。

  嘿嘿郁闷了一会和白锦寅商量:“主人,我们需要几个像我这样看起来和活着时区别不大,又能够进出房间的帮手来打听消息。”

  “比如说?”白锦寅觉的这注意还不错。

  “比如刚死去不久的老鼠,”嘿嘿看了看春耳,春耳因为模样是森森白骨,白天只能躲在床底,“即使被人发现最多是以为家里进了老鼠也不会起疑心。”

  老鼠尸骨可以算是城市中能供召唤中最多的一种,此前白锦寅复活嘿嘿和春耳时发现不少,但骨架太过于小巧,攻击力近似于无,因此没有考虑过。

  白锦寅想了想,看向春耳,抓活老鼠这种事本来就是猫的任务。

  春耳心虚地一缩脖子,它生前是只高贵冷艳的英国短毛猫,被女仆人惯的四爪不沾阳春水,哪里会抓老鼠。

  不过离家出走,在外面浪的那几天几夜,饿了翻垃圾桶,后来发现有个地方叫医科大学,那里每晚都会有不少新鲜的老鼠尸体,而且不是野生那种脏兮兮的灰老鼠,而是圆滚滚像个面团的实验小白鼠。

  征得白锦寅同意,春耳悄悄钻出窗户,无声无息爬到楼顶,借着夜色掩护,一溜烟向着城市东郊方向飞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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