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1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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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次人家过来兴师问罪,这个白痴好像知道人家不敢随意进都督府的门,要不就是它自己站在门口呲牙威胁人家,整的人家百姓不敢进都督府,只好在督府门口喊冤,弄的满楼兰城都知道,安西大都护助狼为虐。

  每次都是夏至或者小雪几人,手里拿着银子,去跟人家牧民说好话,赔偿被白起祸害的鸡羊,然后在提着狼耳朵把它揪回来。

  但不过也是管用半天,到了后半夜,白起就开始自己的活动了,也不知道它一个孤狼,晚上跑出去干嘛。

  李弘派花孟、芒种跟踪过白起,最后却发现,这个白痴现在不光吃独食,如今已经学会了团体作战了,草原上在冬季饿的皮包骨头的群狼,不知道怎么就跟它达成共识了。

  由于草原狼无法进入人类居住的城池,只好在野外晃悠,而这头白痴在与群狼达成共识后,就开始了它的汉奸行为。

  它无论白天、晚上,进出楼兰都是如履平地,每个人都知道它的主子是谁,自然是惹不起。

  甚至在晚上城门关了之后,只要守卫看见它,特别是看见它脖子上,李弘命人用纯金打造的名牌,都会把城门打开一条缝隙,让它进来。

  于是这个白痴就在夜晚回城后,叼着守卫的衣襟,吸引守卫的注意力,把狼群放进了楼兰城外城,等饱餐一顿后,然后还把人家送出去。

  第二日待牧民发现后,自然是不用说,径直跑到都护府哭诉,没办法,赔钱赔幼崽。

  不过还好,楼兰城附近并不是很适合狼群活动,一年里也不过就出现一两次团体作案,剩下的大部分时间,楼兰都是它白起一个狼的狩猎园。

  热闹喧嚣的楼兰大街上,一人一狼,一白一黑自由自在的行走着,如今的楼兰城,除了来来往往的客商,早就已经被李弘完全控制了,所以,这也是为何芒种等人放心他一人一狼,走在楼兰城大街上的原因。

  经过一家茶馆儿,不等李弘有所动作,白起就熟门熟路的要走进去,刚迈出前蹄子两步,李弘就在后面低吼道:“白起,你给我回来,不准过去。”喊完后,看白起没反应,李弘就不管它了,急忙自己转身先跑再说。

  “你给我站住!”身后响起了银铃般清脆的女声。

  “干嘛?”李弘不想还是被发现了,只好转过身子,看着门口站着的一个女子,不屑的问道。

  “哼,你什么时候让我父亲回来?你不是说他去长安办事儿吗?”少女安小河身材修长,此刻正瞪着一双美丽的大眼睛质问着李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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