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6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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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8章

  农村人的饭桌上没有那么多规矩, 吃饭也也不耽误聊天说话,这不, 晚上的伙食好, 元爱国还从供销社打了一斤白酒回来,几个男人小酌一杯。

  吃饭时林可高俊宇跟着盘腿坐下炕上,没有因为是农村就不适应或者怎么样。

  林可常年住在山上,条件比农家还艰苦,因为不靠谱的师傅经常饥一顿饱一顿的。

  高俊宇现在虽说是锦衣玉食的, 但小时候也吃过苦, 他爷爷是那辈是闯关东闯到这边的。

  以前是个地主,当时藏了不少金条一起带过来, 也是能忍,□□三年愣是没拿出来, 一大家子三年都是吃的半饱。

  后来饥荒年过去了,缓和没两年紧接着就是文化改革,高俊宇爷爷也就是高少涛见事情不好,立马联系人花了三分之一金条带着三个儿子冒险偷渡出国, 剩下的妻女留在了青山市。

  家里的男人都走了,剩下的一个女人领着两个半大的闺女日子可知其有多难过。

  等事情过去了,高少涛才像模像样的装作成功人士回了国, 做起了生意洗白金条接回妻女。

  恰巧他们回国那年,林可的母亲就是高少涛的二女儿和丈夫意外死亡, 高少涛疼惜这个失孤的外孙子, 接到身边抚养了半年, 后来又被林可的师傅老道接带上了山。

  “这都是农家菜,咱家也没有啥好酒好菜,小伙子别嫌弃,到这了就跟到自己家一样,多吃点,别客气。”元爱国作为元家的大家长热情的招呼客人。

  “大叔客气了,我哥俩不客气,这野鸡闻着好香啊,馋的我口水都要流下来了。”高俊宇半真半假的笑着说道。

  听高俊宇说野鸡炖的香,元爱国心里得意,嘴上谦虚道:“这野鸡是大叔我做的,没啥好手艺,凑合吃别嫌弃就行。”说是谦虚但元爱国脸上的笑容也出卖了他真实的情绪。

  “不嫌弃,肯定好吃。”高俊宇配合道。

  张兰白了元爱国一眼:“行了,别叨叨了,让孩子们赶紧动筷吃饭,凉了就不好吃了。”这是有外人在,张兰给元爱国面子,没有直接说他假惺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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