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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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年的部分财物被步父步母私人赠予了堂叔堂婶一家,而剩下的大部分本质上依然归属于步言歌本人。

  只是由于过去步言歌年纪太小,还不具备独立掌管财物的能力,于是那些遗产便被分割成好几部分。

  一部分直接交给堂叔堂婶代为保管,主要用以抚养步言歌的开销,剩下的则由唐律师代为保管,直到她成年之后归还。

  在八月份的尾巴上,距离步言歌生日过去已经有一个多礼拜的时间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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