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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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整理了一下稿纸,打算出门把稿件寄出去,也就在这时候他才发现了他忘记了一件最重要的事情——他忘记起笔名了。

  该起个什么样的笔名好呢?

  几乎在同时,那三个字就浮现在了乐景的脑海里。

  守夜人。

  乐景是从光明辉煌的新中国穿越到守旧落后的民国的。

  他知道这个伟大的国家是如何自云端跌落泥潭,于黑夜里挣扎的,他也知道这个跌倒太久的国家终将于几十年后的某日站起来,驱散黑雾迎来朝阳。

  且就让他在寒夜里守望吧。

  长夜已至,我辈将从今日开始守望光明,遍体鳞伤,至死方休。

  ……

  赵晓松是《奉天杂闻》的一名资深编辑,多年的编辑生涯让他积累了丰富的审稿经验,一篇文章他往往扫上几眼就知道能不能录用了。

  这天清晨,他泡了一杯香茗,就着袅袅的茶香开始翻阅今日送来的稿件。

  《风流姨太太》?又是一篇艳情小说,文笔还差点儿意思,作者还需要仔细雕琢一下,他提笔写下退稿意见。

  《聊斋后编》?又是女鬼和书生的故事,内容老套,没有刊登的价值。

  《奉天密室杀人事件》?八成是挂着杀人名头的艳情小说吧,自从陈老先生的《偷情分尸案》火了以后,就有无数人跟风,这种题材的文章他都不知道看了多少次了。

  这篇文章的作者字体只能说得上端正,看起来就像小孩子的笔迹,很大可能是学生投稿。估计也不会有什么出色的内容。心里虽然这样想了,但是出于多年编辑养成的习惯,赵晓松还是漫不经心地瞟了几眼文章内容,然后他的眼神就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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