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3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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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十六年前,一个女婴降生在西北部的小城镇中。

  她是家中长女,四岁时,已经学会做家务了,背着妹妹,给刚出生的弟弟换洗尿布,踩着凳子刷碗。

  她叫大妮儿,户口本上也是这个名字,十一岁时,因为乡镇领导心血来潮多走访了一户,她才正经上了学,坐在小学五年级的教室里,读了三年后她辍学打工去了,一开始,在街边找私人小商店当售货员,没过多久,跟小餐馆的服务员恋爱,稀里糊涂睡了,迅速被抛弃,再然后怀孕,之后流产。

  流产那年,她十六岁,没人替花季少女惋惜,也没有人关注她。她是茫然无知的,人们也把她扔在茫茫人海中,继续自己的生活。

  悲惨的人生多了,没有被关注的,就换不来同情,自然也无人帮助。

  流产之后,大妮儿觉得,自己破茧成蝶了,心硬了,人也不像之前那样懵懂无知了。

  脸上还带着稚气的姑娘追起了流行,廉价的化妆品裹在脸上,抽烟烫头,衣服要么露脐,要么露胸,她和街头的浪子们混在一起,接受这样的生活,用这种方式麻痹自己,告诉自己,女人要对自己狠一点。

  她们教她,这是爱自己。

  那时候,整片大地都是浮躁的,如果把犯法的事也分个三六九等的话,城市里正经的黑帮没多少,但随处都是不入流的违法小团体,干的事多是打架斗殴,收一块两块的保护费,手头紧了就入室抢劫,还有殴打片警。

  她就和这样的人混在一起,之后被人介绍,去歌厅工作。

  那个时候,有个职业,叫陪唱。

  陪着“大老板”们唱歌,遇到慷慨的,陪唱一晚能赚好多钱。还有不少同行靠这个勾上做生意的大老板,被大老板们带走,过一阵子再回来时,就和她们不一样了——有钱人家的太太,老板娘。

  这一行,她干了三年,十九岁的老姑娘不吃香了,被老板厌倦了,最后一个月,老板给她加了两百块钱,把她赶走了。

  她也攒了不少人脉,又到美容店给曾经的一位小姐妹帮忙,每天就住在美容店,睡在七十厘米宽的美容床上,还怕姐妹赶她走。

  小姐妹让她去学手艺,但她支付不起学费,于是就跟着小姐妹练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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