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章(4 / 7)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 1,不信他抄袭,新人才比较有嫌疑吧?】

  这些还真是路人居多,毕竟沈木轻的地位在这里,在歌坛上的代表作颇丰,光是获得历年最佳单曲的就有近十首,无论从数量还是口碑上,那都是响当当的歌坛巨星。

  就算是不喜欢或者无感的,也不敢说一句:这是个沽名钓誉的草包。

  终于,晚上十点多的时候,微博上一个平日敢于直言的乐评人开声了。

  这位口碑甚好的独立乐评人倒没有用什么耸动的标题,而是语言平实地谈了谈自己的观点:

  “实话实话,沈木轻是我敬佩和喜欢的原创音乐人,也是歌坛常青树,创作能力一直保持得很好。

  “但是成焰同样也是我非常关注并且赞叹的新人,我承认,前一阵被他的《漩涡之境》感动过,这一首《路过逆流》也叫我击节赞叹。

  “今天这件事出来,我想说说自己的想法。第一,两首歌的主歌的确相似,已经不是简单的撞车,这用巧合说不过去。

  “第二,我能想到的、比较合理的解释,只有一种。有人作出了前面的主歌后,不慎流出,因缘巧合被对方得到,因为太喜欢,就据为己有。

  “非常遗憾,无论是谁拿到了以后据为己有,我都非常不愿意看到。从私心说,我相信沈木轻的十年操守,奉献过那么多好歌曲的他,我不相信他节操失守;

  “同时,我也不愿意恶意揣测新人成焰,他在法庭上的那番话,曾经深深打动过我,他在《声色偶像》上展现的作词、作曲和编曲能力,更是经过现场检验。

  “可我个人的信任和偏向显然没有意义,唯一的办法,是请双方各自提交创作时间的证据,只要能早一天,都有利于自己。

  “事到如今,我想双方都不愿意这么糊里糊涂下去,粉丝和大众也更不能容忍任何人浑水摸鱼,都不吭声,才是对歌迷最大的不尊重。

  “支持原创,言尽于此,谢谢。”

  不得不说,这一条长微博言辞恳切,道理充足,两边激动的粉丝心里都认定了自己的偶像才是被冤枉的,全都激动万分地死命转发。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