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4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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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虽然母胎单身了两辈子,但不是没有过被人喜欢的经历,她知道被人喜欢是怎么一回事。

  喜欢一个人是藏不住的,哪怕嘴上不说,也会从眼底的水光漫出来,看见心仪的人,便眼前一亮,周围像是在放光,一切都变得明朗开来。

  可她在李斯年身上,从来没有见过这般模样。

  李斯年永远淡淡的,轻轻浅浅的,不喜不怒,不冷不热,甚至与她说话时,声音也是没有任何起伏的,像对待再普通不过的人一般。

  若是喜欢一个人,怎能做到这般平静?

  李斯年在面对她时,实在太平静,太过波澜不惊了。

  她不信李斯年对她的喜欢。

  程彦没有了刚才听到崔美人说李斯年喜欢她时的惊喜万分,狂跳着的心脏,此时也跟着慢慢归于平静。

  她与李斯年现在的关系便很好,他帮她实现心中抱负,她帮他恢复身份,让他的经天纬地之才得以施展,不再一辈子困守在三清殿内。

  人生难得一知己,她将李斯年引为知己,知己是比情人更为稳定的关系,她很满意现在的状态。

  虽说偶尔也会在午夜梦回想起李斯年那张漂亮得有些过分的脸,但人生总是要有缺憾的,更何况,她与李斯年止步于此,对她来讲,并不算缺憾——李斯年敏感偏执,行事剑走偏锋,若真与他凑在一起,怕是以后要时时注意自己的说辞与行事方式,生怕一个不小心,便开罪了李斯年,落个死状凄惨死因成谜的悲惨下场。

  如此那样,还不如维持着现在的关系。

  最起码,她与李斯年谈论事情时,还能时不时地瞧一瞧李斯年清俊无俦的容颜,过一把眼瘾。

  有些人呐,与剧毒的罂粟花一般,漂亮是漂亮,可也致命,最好的办法,是远远地瞧着。

  想到这,程彦轻笑出声,对崔美人道:“你必然是弄错了,李斯年绝对不可能喜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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