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4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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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时早就已经认清楚现实了,一日作为文人,就免不了要写诗做文章。

  而且他对自己打猎的水平还是很有自知之明的,运气好了,一天下来或许能打到两三个猎物,运气不好,那就极有可能空手而归。

  拎着两三个小猎物回来,稍微有些丢人,真要是空手而归的话,那可就太丢人了。

  白大人这法子也好,作首诗、写篇杂文也算是有个由头,打不到猎物并非是技术太渣,而是把精力用来做别的事情了。

  告别白大人,魏时回去就开始琢磨诗篇,伴驾的人里武将多,文臣也多,还有是像白大人这样出自翰林院的文人,文采不是一般的高。

  鲁班门前耍大斧,关公面前耍大刀。

  就算是献丑,也得把斧刀磨得更亮一些,最起码能看得过去。

  在这个十平米的小房子里,魏时在用来吃饭喝水的桌子上,一直待到半夜子时,总共就写了两首诗,改了又改,从家里带的纸张都用的差不多了,方才满意。

  把这两首诗记下来,明儿骑着马在山上四处转转,回来之后,只要把这两首诗默背出来,就算是能交差了。

  问题得以解决,晚上睡觉也睡得踏实,就算是半夜子时才上床睡觉,大早上起来照样神采奕奕。

  ——

  就算是打猎,当今也仍旧是一身的明黄色,太子倒是没有身着明黄,而是穿了一身青衣,在众皇子里头并不显眼。

  正红色,宝蓝色,柳绿色,熏紫色。

  为首的六个人里头还真没有撞衫的,连衣服的颜色都不曾撞上。

  虽说无巧不成书,但是这么巧,恐怕还是人为的概率比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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