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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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县令拿起惊堂木一拍,“沈十里,他所说的可是属实?”内心深处老脸皱成一团,祖宗诶,你之前打打架就算了,咋还杀人呢?

  “嘴长王小娟脸上,她吃不吃肉,与我何干?你莫要血口喷人!且不说肉从哪来,就单说我如何才能让一个比我高上一个头的妇人心甘情愿将有毒的肉咽下。你又如何能证明肉是我给她吃的?王小娟平日心地善良,许是因差点害死我妹妹之事愧疚难当,将家中还剩余的肉吃下,想与我妹妹承受同样的绞腹之痛,以减轻罪孽。而你,刘根!当你发现你妻子吞下毒肉时,为时已晚,你不愿意从此以后花大量的钱财养一个废人,所以你干脆一不做二不休,直接将她杀害,一了百了。可你又怕被人发现,于是挑断她手脚筋,将此事嫁祸到与你妻子有过节身怀绝技的我身上,是与不是?”

  “你……你……”刘根简直就被十里这种歪理气疯,同时也有些害怕,十里虽然是乱说,但的确猜中了一半,吓得他一直没吐出话来。

  而罗县令很是认同,“嗯,不无可能。”

  “大人,她颠倒黑白,搬弄是非,草民冤枉,请大人明查!”

  刘根被迷针迷晕,但应为迷针上的药被两层衣服刮去了一些,让他失去意识一段时间之后便醒来了,只是行动不怎么便,恰好听到十里问王小娟簪子的事。

  震惊以及被背叛的愤怒令他本就不清醒的头脑更加糊,所以当十里挑断王小娟手脚筋时他没有做出反应,甚至以迷药为借口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等十里走后才挣扎着起来,看着基本废掉却还有一口气的王小娟,想到她的背叛以及以后如果她活下来他将要面对的现实,恶从胆边生,握着她拿剪刀的那只手插在她心口上。

  刘根磕完头,起身时眼泪盈眶,用袖子擦完才道:“大人,昨夜她潜入我家杀我妻子时,我被他打晕在旁边,可我并没有真正晕过去,我听见了她杀我妻子的整个过程!她拿走了我妻子的一根栀子花木簪子,大人大可去搜搜。”

  罗县令一愣,看向十里,“这……”

  “信口胡言,既然晕过去了,怎听得见人说话?”十里嘴角微勾,真的是自己送上门来,在众人的目光中从怀中掏出木簪,“不过,簪子我确实有一根,可是这个?”

  来时的路上她问过她外祖母对着簪子有没有印象,这簪子周丽姝戴了三年,沈春花当然认得,而且沈瀚去北地那两年里,曾经有一个胡商的夫人看中这根簪子,要花一百两买下,当时住在周围的人都被惊得不轻,纷纷上门来看这簪子。

  沈春花同十里讲了这一段往事,并且还解释了这簪子上的栀子花和‘水’字。

  罗县令心里已经在咆哮了:祖宗,你不把它扔掉就算了,你还把它拿出来做什么?你有一个将军爹,我没有啊!

  “对,就是这根!”刘根很激动,可激动完之后又发现不对劲,她竟然不将簪子藏起来,而是这么大大咧咧拿出来,肯定有阴谋!

  十里徐徐说道:“这簪子是我父亲亲手刻出来送给我母亲的。我母亲最喜栀子花,而这上面的字,则是我父亲在罗阳镇生活那三年所用的化名“临水”中的水字,大人可以仔细看看。若是大人不信,可去镇上稻米巷那家胭脂铺附近的人家问问,看我娘是不是有这么一根簪子,这簪子被胡商看中过,我想他们应该还是有印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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