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3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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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

  “特灵气,就像你发的影评一样,会发光。”

  不是没恋爱过,艺术生感情课开得都比旁的孩子早。

  我高一就会给男孩递情书了。高二开始,小树林是我最喜欢的地方,恋爱就去那里打啵儿,单身就去听墙角,不知道为什么,我喜欢听人接吻,听女孩嘤|咛,听男孩喘息,就像现在有人喜欢用软件听风声雨声听海螺声一样,我喜欢那些黏黏糊糊的欲罢不能。

  自然,我也喜欢暧昧期的欲罢不能,而这个男人给我的欲罢不能是我开化来最凶猛的一次。

  我认为这是丘比特的张弓声,是幸福在我耳朵边敲门。

  他的豆瓣名儿叫“zach”,一个英文名,我加了他的qq,昵称也是这个。

  他是路桥设计师。我装白痴,问这是什么,在当时我应该就是白痴,确实不知道。他告诉我,说不定某次经过的道路可能就是出自他设计公司之手,说不定我仰头看见的某排路灯就是他画稿的一角。

  我追问是吗,你公司叫什么名字,我以后每走到一条路我就百度谁设计的。

  他卖关子,这个......当面告诉你。

  我每天的心跳都被他调戏得像撞钟,一是“duang”得大力,二是时间固定。

  他每天上午九点上班准时登q,晚上五点下班吃饭准时下q,不加班晚上九点准时睡觉,像个幼稚园宝宝一样规律作息。好在他们这行经常加班,吃完饭有时候会再次上线陪我聊会,后半夜加班的时候也会靠我这个夜猫子提神。

  我们大概聊了三个月,这期间我和新同事把m市兜了一圈,我发现这个城市的晚上特别好看。

  同事有车,穿行在高架上时,繁灯像燃放的仙女棒,将我那点儿想念也点燃,想到他,同事持续吐槽老板的负能量也被我忽视了。

  网聊的那几个月,我最喜欢q上“叮咚”的消息提示音,那简直是我的起搏器,叮咚一下,心跳便能上百,我每天就靠这点儿肾上腺素维持对陌生城市的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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