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1章(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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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酎金制度同样是传自前汉。《说文》酎者,三重醇酒也。

  前汉文帝时有规定, 于高庙祭祖献酎饮酎时,诸王和列侯要按封国人丁数量献金, 每千口俸金四两,余数超过五百口的也是四两,由少府验收, 此谓酎金制度。另外,偏远藩国凑不齐黄金者,可以以犀角、玳瑁、象牙、翡翠等代替黄金。所献黄金如份量或成色不足, 诸王削地,列侯除国。

  前汉武帝时,以献金份量或者成色不足为理由,夺爵一百零六,占前汉当时列侯数量的一半。此谓酎金夺爵、酎金失侯。

  之后的历代皇帝仍然能遇到在献酎金时缺斤少两者,却再也遇不到如此大规模的事情了。

  仁宗皇帝还在时,曾经和长公主感叹,为何再遇不到前汉武帝是那样愚蠢的列侯了,哪怕献金时再遇到滥竽充数的,要么对方是个穷困潦倒的荣爵,实在是拿不出足够的黄金,要么献金者还是个奶娃娃,根本分不清黄金和黄铜,被下人哄骗着献了铜充数。

  总是找不到宰肥羊的好时机。

  多亏北地大捷和河东一案,无论是内务府还是户部长官的国库都十分丰盈,长公主也没打算靠着酎金制度再从勋贵手里捞一笔黄金,只要明面上过得去,稍微缺那么一星半点,连最精打细算的陈太后都是不会苛责的。

  但,肉食者鄙这四个字能写进左传里,是有足够的理由的。

  长公主微微叹了口气,看着眼前被堆在一起的金饼,颜色都是黄澄澄的,放在阳光下甚至可以反光。但实际上……她随手拿起一个金饼放在手里颠了颠,就知道重量不对了。

  大晋对于货币是有着严格规定的,一斤合十六两,一两合二十四铢,一个铜板重五铢,一个金饼为一斤。多一点少一点都是不行的。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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