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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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魔尊什么都经历过的王尽雪表示,我弱小、可怜、无助又能打,但是我就是害怕。

  明霜想到以前阿雪的确胆子很小,今天见了一晚上的血,会害怕很正常,便略一颔首和她一起进了她的房间。

  刚关上门,明霜一转身,就见王尽雪已经脱下外衣,解开裙子的腰带,然后一件件脱自己的衣服。

  明霜就好像被人施了定身术,傻愣愣的站在那,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她。

  看王尽雪脱下裙子露出又长又白还直的美腿,然后是上衣,露出圆润雪白的肩膀,明霜喉间不自觉吞咽一样。

  她真的是太白了,近乎苍白的一种,就连脖颈上都依稀可见淡青色的血管蛰伏。

  王尽雪不是没有注意到明霜的视线,反而就是注意到了才故意这么做,要想得到一个人的心,那首先就要让这个人对你产生一种习惯和好奇。

  习惯是一点点养成,总在她身边晃悠,在她面前出现,她自然而然就会习惯了。那么好奇呢?好奇可以是对你身世,样貌,身体,秘密,的好奇,哪一方面的好奇都可以。

  王尽雪现在要做的就是利用自己最漂亮的资本,让她产生好奇,和欲、望。

  把清冷高洁,淡漠冰冷的天之骄女拽下神坛,让她匍匐在自己脚边,这种感觉一定爽爆了。

  作为被杀九十九次次的回礼,王尽雪一定会毫不客气地利用自己所有的资本把明霜拽下神坛。

  一定要让她像一只狗一样,跪在自己的脚边忏悔认错,然后再抛弃她,看她求生不得,求死不能,那多让人高兴啊。

  明霜,怪就怪你,惹了本座这么睚眦必报的小人。

  眼瞎也不是你的错。

  作者有话要说:魔·今天扮个绿茶·尊: 哼哼,有你求本座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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