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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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历年,八月五日。也就是说再过半个月她就要去安市大学报到了。要在安市待四年?不行,简直浪费时间!

  那年代小城读书没那么多讲究和条框,凌如斯老妈嫌她烦,不足六周岁就找了点关系把她送去念小学了。所以,此刻,她才迈进十七岁几十天而已。

  凌如斯忽然意识到这个问题,意识到她目前这个年纪,这个状态没有什么自主选择的权利。

  大学是不可能更改的,但可以放弃。

  选择去天市,自费读大学,或者去工作。

  十七岁算未成年,她大概只能打零工。

  然后,她费尽心机时光回退,立马就会猝死于十七岁的夏天。不猝死,也铁定会残疾。

  因为她老爸老妈会认为她脑子出问题了,出套混合双打拳打断她的腿。

  虽然,脑子的问题跟腿没什么关系。

  “操!”她忍不住在心里骂了一句。

  凌如斯是个做事果断的人,除此之外,接受能力也特别强。

  无论遇到什么烦心、糟心、难过、愤怒、不平的事情,她总能很快冷静下来,并告诉自己,都发生了,我生气难过也没有用,还是考虑下接下来做什么吧。

  同样,这类人通常会有个特质,做事情不大计算后果,更不愿去考虑得失。

  她在选择时间回退时,想过会回到哪个时刻的很多种可能,却没计划过该怎么应对。

  她只想着,计划准备那么多也没用啊,万一又回娘胎了不都白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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