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04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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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状似关心地凑上来,言语神态都那般温柔,可要是真的关心堂妹,怎么会在大庭广众之下喊出来?也只有原主那个没人教导的小傻子会相信这个三姐对自己是真心的了。

  玲珑丝毫不为所动:“天生皮肤娇嫩,肤白胜雪,因此格外容易过敏,不像三姐皮糙肉厚,从小到大一帆风顺。”

  三公主:……

  玲珑伸出手,抓住三公主的手腕扯她过来,另一只手在她脖颈间,当众搓揉!三公主尖叫一声,只觉痛得厉害,下一秒被玲珑丢开,只见她单手托腮,“哎呀,三姐,你的脖子是怎么了?怎么这么多痕迹啊?”

  一模一样的话又还了回来。

  三公主气恼不已,又强自忍耐,还想再说点什么,玲珑已经拂袖而起:“什么破宴会,一群丑八怪在这里寻欢作乐附庸风雅互相捧臭脚,真是闻着这里的气味就让我恶心!下次这种东西别再叫我来!”

  说完,她已目不旁视走下主位,径直往大厅出口而去,全程傲慢尊贵,连皇子公主都不放在眼里!

  什么齐家郎君,她连看一眼都懒,毛都没长齐的蠢货,也配得她青睐?

  三公主举办的宴席向来为年轻一辈所追捧,叫她这样嫌弃,登时气得三公主手都抖了,偏偏玲珑头也不回扬长而去,剩下的人还想继续把气氛炒起来,又该怎么做?那,那不正是捧公主的臭脚吗?

  先太子已逝世,今上登基后,为了表明自己对先太子的追悼与敬意,追封先太子为贤王,并将先太子府的匾额换成了贤王府,玲珑满了十岁之后便住在这里。

  她回府的第一件事,是把今日跟随她去公主府的下人全都打死。

  一个不留。

  堂堂郡主,还是皇帝“疼爱”超过自己儿女的郡主,别人要算计她,肯定不会来硬的,那么为何郡主身陷险境,身边一个下人都没有?劝都不会劝吗?原主那好脾气,你只要说的话有道理她都是会听的,决不会跟那么丑的脏东西共赴巫山——就是真想要,这白嫩俊秀的少年还不好找?却瞧上个中年油腻猥琐男?

  三公主根本就是为了恶心她,才故意选了那么个货色!

  此仇不报誓不为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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