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5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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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年轻人面皮白晳,颜容“娇好”,无论是谁看见都要叹一声“帅”字。但奶油味过重,邵易宇看了倒有点反感,咳嗽了一声:“我是记者。”一听记者,年轻人的面色立刻缓和:“你是哪家报纸的记者?”邵易宇只好把以前那家八卦杂志的名号报了出来:“《中华流行指南》。”

  年轻人回头低声问一位哈巴狗似的中年人:“这个杂志社我们有请吗?”“哈巴狗”摇了摇头:“我请的都是大报纸和大杂志社,这种小杂志社我没听说过。”

  “哈巴狗”的一双狗眼四处扫射,突然看见了邵易宇身后的向明,声音高了八度:“他也是那天晚上在场的医生,就是他———这个记者肯定是他请过来的。”

  在这非常时期向明竟敢露脸,此行径无异是在公然向这批“职业医闹们”挑战,胆子不小———人群中齐声哄了起来:“打死他。打死他。”

  向明不由得身子向后躲了躲,所谓法不责众,当真被他们打伤打残也只能自认倒霉,到时候连抓凶手都抓不到。邵易宇当向明是怕了他们,挺身护在向明前面,气沉丹田,运功作佛门狮吼,大喝一声:“打人是犯法的。”

  虽然邵易宇功力大打折扣,可这一嗓子倒也震得众人后退了数步,齐齐看着年轻人发号司令。

  年轻人却对着向明嘿嘿冷笑道:“原来是你。”向明尴尬地低下了头———搞半天,他躲在邵易宇后面竟是为了避开这个年轻人。

  年轻人止住鼓噪的人群,冷酷挥挥手:“说得不错,打人是犯法的。我们不打人——-但他的照相机必须给我砸了。”身后几个壮汉一听立刻冲了过来。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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