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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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26)

  作者 : 杜鲁门·卡波特

  凯尼恩的外表和他双亲都不像,他的头发是深褐色的,剪成平头;身高六英尺,瘦瘦长长的;虽然长得很结实———有一次他为了救两只成年羊,在暴风雪里走了两英里,但却有着瘦高男孩的一项缺点:缺乏协调的肌肉。这个缺点,再加上没有眼镜便不能行动,使他无法参加运动队(篮球、棒球),哪怕只是其中微不足道的成员也不行。而这些运动正是大部分男孩子主要的业余活动,他们本来可以成为朋友的。他只有一个亲密的朋友,鲍勃·琼斯,泰勒·琼斯的儿子,他家的农场在克拉特家西边一英里。在堪萨斯农村,男孩子很小就开始开车了;凯尼恩十一岁的时候,经父亲允许,用他养羊赚的钱买了一辆装有A型发动机的旧卡车,他和鲍勃称这辆车为“追狼车”。在离河谷农场不远的地方有一片被称为“沙丘”的神秘土地,它像一片没有海水的沙滩一样,夜里郊狼在沙丘中潜行,成群结队地在一起嚎叫。在月圆之夜,两个男孩会袭击郊狼,追得它们四散奔逃,他俩试图用卡车超过狼群,不过很少能追上,因为即便是骨瘦如柴的郊狼也能跑出每小时五十英里的速度,而他们的卡车最高时速不过三十五英里,但是开车追狼有一种狂野而美妙的乐趣:在沙地上打滑的卡车,在月色映照下逃命的郊狼,正如鲍勃所说,这的确令人心跳加快。

  同样令人陶醉而收获更大的是围猎兔子。凯尼恩是个好射手,而鲍勃的枪法更好,有时候两人可以把五十只兔子送到“兔子工厂”去。那是加登城的一座加工厂,付给每只兔子十美分,这些动物在被快速冷冻后,卖给毛皮商人。但是对凯尼恩,也包括鲍勃,最重要的是周末,每到这时,他俩沿着河边一整夜打猎、远足:四处游逛,裹在毯子里,在日出时倾听翅膀的拍动声,踮着脚尖向发出声响的地方摸去,然后,最甜蜜的事情出现了,用皮带拴着一打野鸭大摇大摆地回家吃午饭。但是最近凯尼恩和他朋友之间发生了点变化。他们没有吵架,也没有明显的争执,其实什么也没发生,只是十六岁的鲍勃开始“和一个女孩交往”了,这意味着比鲍勃小一岁、仍是青春期单身汉的凯尼恩不能再指望他的陪伴了。鲍勃对他说:“等你到了我这么大,你的感觉就会不一样。我过去想的总是和你一样:女人,这算什么?但是当你开始和女孩谈话时,感觉非常美妙。你会明白的。”凯尼恩疑惑不解,他不能想象在一个女孩子身上浪费哪怕一小时,与其那样还不如把时间花在打枪、骑马、摆弄工具、修理机械甚至看书上。如果鲍勃不来,那么他宁愿独处。在性格上,他一点也不像克拉特先生的儿子,而更像邦妮的孩子,一个敏感而沉默寡言的男孩。他的同龄人都认为他“冷淡”,不过又都原谅他,“哦,凯尼恩。他是那种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的人。”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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