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6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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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千猪肝、三千鹅肝、三千鸡腿插了一路,树上挂的都是海参、鲍鱼。拿红烧肉摆了九十九颗心,他站在红烧肉中间,举着黑色的栀子花。要多诡异得有多诡异。

  也就是他能想的出来如此油腻的表白,那黑色的栀子花是无双城的特产,本身也无甚错处。毕竟这是他喜欢的,但是应昭璃被震惊到了。

  黑色的花?这么多脏器?这是要送我走啊!

  这哪里是表白现场,恐吓现场还差不多。

  应昭璃抱着华醒瑟瑟发抖,华醒觉得倾人城脑子多半有病。

  太华山众人少有口欲,多半也是清淡饮食。吃也吃不掉,后来便宜了山下的乞丐们。

  因着这事,他成为太华山年度搞笑之最。

  应昭璃的美貌也由此有了名气,来太华山溜达的师兄激增。

  世上本无路,走的人多了,就有了。美人本无名,传言多了,追求者就有了。

  倾人城能服气吗?

  他伤了许多人,因着并不过分,其父极其护短,财大气粗,事情多半就按下了。他更加花样百出来天台峰送爱心。

  想起那段日子,应昭璃抖一抖身上的鸡皮疙瘩。心想:幸好跑了!不然鬼知道她要经历什么。

  应夫人的宅子是一处三进的院子,却只有应夫人带着孙儿与家仆一家。原来应采臣的父母是生意人,常年奔波在外,家里就冷清许多。应昭璃来借住,倒是为这宅子填了许多生气。

  应昭璃来了之后,多是陪着应夫人,照料应采臣,也学应夫人做些女工活计,日子过的其乐融融。偶有邻居来访,还笑称应夫人收了个女孩做义女,羡煞自己。

  就这么晃悠着,过了十来天,峰岭山的妖匪被人端了底。听说这件事,应昭璃叹气,神思不宁。应夫人问:“你可知神隐剑廖来?此次就是他带人去的。峰岭山离咱们虽远,威名已经远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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