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4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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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午时过后,陈国的车队便陆续的来到了戚国的皇城外,只见城门外黑云一般乌压压的人,摩肩接踵,却肃默无声。

  那陈国皇子乘着一辆玲珑宝盖的步辇,由数十人抬着。步辇顶上满缀金玉翡翠,日光一映,竟是流光溢彩。

  那会儿,珑曦正躲在附近的城楼上嗑着瓜子儿,一面看着,一面啧啧惊奇。

  陈国不愧是穷奢极侈的大国,这些使者们地位不高,却已然是衣着不凡。他们的头顶的冠冕镶了金玉,衣衫兜帽上则挂有各色琉璃彩石,甚至连衣边都是用金线缝制。

  男子尚且如此,女子们却是清一色的穿着金比甲,堆满珠翠,粉面红唇,她们发髻高高束起,如同一只只飞燕昂立。

  夕颜告诉她,那叫做“冲天髻”,据说,边陲大国的女子都崇尚这种发饰。

  “好一群花花绿绿的虎皮鹦鹉。”珑曦赞叹道,“夕颜,把他们抓来当宠物如何?”

  夕颜无语。

  幸亏她没投胎在陈国,否则每天穿这么丑的衣裳,梳这么丑的发髻,非抑郁而终不可。

  戚国的女子历来崇尚简洁利落,且只穿轻盈繁琐且颜色素雅的留仙裙,讨厌奇装异服,讨厌花花绿绿,讨厌张扬的发髻,亦讨厌浓妆艳抹——可惜这几样陈国的人都占全了。

  “但是陈国富有。”夕颜反倒很是艳羡,“听说,他们那儿的侍从和婢女也都是穿金戴玉的。”

  可不,陈国就像是将“我有钱”三个字写在了脸上,生怕别人不晓得他们富得流油。

  下午申时左右,晚宴尚在筹备中,珑曦琢磨着溜进膳房偷几块肉吃,但突然有个内官将她叫住了。

  “公主,且跟小的来。”那内官一欠身子,“皇上请公主到偏殿一趟,说要商议国事。”

  别逗了,要是现在走了,都对不起这桌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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