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4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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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来想去,沈纵道:“在左手臂上。”既不影响美观,又不用脱下裤子,就算蛇咬的位置在上面也只要撕掉一圈衣服,露出一只手臂即可。这个答案真是恰到好处。

  明芙急忙撩起沈纵的寝衣,检查他的左手臂:“怎么没有疤?”

  沈纵敲了敲明芙的脑门:“小傻瓜,这么多年了,疤早就消了。”

  “幸好疤消了。”明芙亲了亲沈纵的左手臂,眼神不经意扫过自己的小腿,想起自己小腿上那块因为和大狗争馒头吃被咬的疤。

  明芙打心底里为沈纵高兴,幸好夫君身上没有像她一样留下永远都消不掉的疤。

  明芙:“那后来呢?阿芙和夫君怎么样了?”

  沈纵:“过了几个时辰雨停了,我背着你上了山。回府后,你经常派人打听我的伤势,我也送了治脚伤的伤药给你。”

  明芙笑:“夫君救了阿芙,阿芙也救了夫君,这一定是冥冥之中注定的缘分,注定阿芙要和夫君彼此牵挂。”

  沈纵“嗯”了声,看到明芙笑了,他也轻笑了下。

  明芙:“那这之后呢?阿芙是怎么和夫君定情的?”

  撒了一个慌,就要用一万个慌去圆。沈纵扶额,定情要怎么编?他又没定过……但是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

  沈纵定了定神,胡诌道:“中秋灯会,我走在街上赏灯,忽见一盏花灯,上面绘着只风筝,看见风筝,不由便想起了你。”

  明芙捧着脸痴笑:“夫君你这是对阿芙动了心。”

  沈纵别过脸,接着道:“看见投缘的花灯,我便想将它买下。想不到突然出现一女子,也想买这盏花灯。我抬头一看,发现那女子是你。”

  “真好。”明芙眼角沁出泪水,脸上挂着甜笑,“满京城那么多条街,街上有那么多灯,阿芙和夫君却看上了同一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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