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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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农庄回来后的第二日,糜荏上书刘宏,请求朝廷在中原及以南地区推广秋稻,在全国各地推广各种农具、以及水车灌溉。

  他建议朝廷颁布律法:

  将原本每年种植的一季水稻改成二月耕种早稻、五月丰收后即刻耕种晚稻,每年征收两季粮税;征用各地铁器、木器等工匠坊建造一批农具,以低价售与士族、百姓。

  秋稻的粮种可以由朝廷出资购买,免费纷发各处,靠增加税收赚回;亦可由士族自行购买,如此税收保持不变。

  至于农具,士族权贵的土地多需求便大,是主要购买力;普通百姓土地少,可以一个村落凑钱买几套,轮流使用。

  若是实在买不起,那么百姓可以申请赊账使用,每年多交粮税直至朝廷收回本钱。

  与去年的这个时候完全不同,这会没有一人跳出来反对糜荏。

  事实上百官在听到这份建议时,几乎都是举双手赞成的。于是无数人拥护之下,这两项利国利民的大政策得以最高的效率,顺水行舟地实行下去。

  官吏们最终商议决定,这几年由朝廷统一向交趾商贾征收、购买粮种,运往各处发放种植。粮种短期之内应当是稀少的,但预计种植三、四年之后便可以初步规模化,最终以粮税抵还。

  听到这个方案,糜荏没有丝毫意外。

  统治阶级的本质就是剥削,在上述方案中士族与权贵几乎规避了所有风险。短期之内无法收回购买粮种的钱,这一部分的损失由朝廷承担。

  甚至在将来若是秋稻的收成不好,他们更可能会剥削百姓那部分收入,用以缴纳粮税。

  但这是无可奈何的事,毕竟这个时代的能量大多集中在士族身上。

  太过理想地想要造福百姓、远离士族,不仅会导致失败,甚至还会危及性命。

  典型正如王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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