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3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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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雪雁还就不单卖,还就送。准备了一个小碟子,一碗小米粥送一小碟。一斤咸菜,能装四五十碟子。就为了那点儿咸菜,每天早上市场门口都排队买她的小米粥。顺带着,茶叶蛋的销量也上去了。也不用再往火车站跑了。早上就能卖三锅粥,一大锅鸡蛋。回到家,还来得及送孩子上幼儿园,然后再回家做同样份量的粥,下午到学校门口一摆,很快也能卖完。还能接孩子放学。

  这量一大,雪雁自己越发的忙不过来。还有两个孩子要带。每天忙得团团转。

  就跟高叔高婶商量着,能不能雇他们老两口帮忙。高婶帮着看孩子,有活儿也帮着干一点儿。高叔帮着送货。每天早上六点钟,往得胜饭店送一趟货。还不耽误他白天帮人看摊的工作,一个月雪雁给老两口二十块钱。比房租还高两倍呢。老两口都挺乐意的。不累,还不少挣。

  每个月雪雁都会抽出来一天的时间,把小风小雪交给高婶,她赶早车回县里,文强到县里送菜,正好能接上她。回到镇上再骑家里的自行车,到李家沟看小言。再忙,再累,也从来不会落下一趟。并且每次回来,吃的喝的都不少给老人带。

  小言淘气,爬树上房的都敢,胡香秀忙不过来,那衣服基本上都是苏玉梅给缝的,可她也不是见天儿有空。他们家那么多地,也是忙得很。所以,小言那衣服裤子,有时候就那么破着穿。雪雁就碰上过两回。

  每次回屯子里,小言都是造得跟个泥猴子似的。到是没见瘦。见着雪雁也亲,知道他妈每回来看他,就有好吃的。小风回不来,还给他弟弟写信,说是信,就是画儿。画的跟天书似的,谁也不知道人家表达的是啥,小言能不能看懂的,也不知道,问他,他就说秘密,不说啥意思。也不知道是没看懂啊,还是真的要保密。反正每回雪雁回来,人家小哥俩儿的信,是必须给捎上的。

  胡香秀开始还每次都劝上两句,让雪雁回来。后来也不劝了。那钱收的到是利索的很。老爷子有雪雁每个月给的十块钱,伙食那是相当不错了,夏天鱼多,差不多一两天就能吃上一顿,再来上二两小白酒儿,养的红光满面的。据说他那鱼,李四公两口子是一口都没得吃的,老爷子就带着小言吃独食儿。胡香秀还得给做,做不好还不行。啥心情的,也没地儿说去。

  “正好儿,你回来了。要不也得让文强给你送信儿去。下个月初八,成子结婚,你无论如何得回来喝喜酒来。”每回雪雁回屯里,也都会给胡大姨大姨夫带东西,这次回来,胡大姨那是一脸的喜色,拉着雪雁的手就不松开,让她回来喝喜酒。

  “成子婚事儿定啦?太好了。我肯定回来。哪家的闺女呀?被啥的都做完了吗?衣裳、家具都买了吗?有啥我能帮上忙的不?”在李家沟这些年,可是没少借罗成的力,雪雁也喜欢这个特别实诚的孩子,向来是当亲弟弟那么待的。

  “没打算大办。按着我那意思,就把东屋收拾一下,买上一铺新炕席,做两床被子,是那个意思就行了。省下那钱给他好好过日子。他哥他嫂子非不同意,非要给买家具,给做四床被褥。还非得正正经经的办,说咱成子没什么拿不出手的,就得办得敞敞亮亮的。”胡大姨这人,那是处处都得把儿子、媳妇放在前头儿的。苏玉梅有七分好,她能说出十分来,何况苏玉梅这事儿办得,也确实敞亮。听这话音儿,那意思罗成这婚事儿,是他哥嫂给办的,就没用老人张罗。

  “就是的,咱成子锃明瓦亮的大小伙子,不缺胳膊不缺腿的,一个人能顶两个人干活儿,结婚这么大的事儿,当然要办得风风光光的。”雪雁顺着话说。

  “哎,说是那么说。雪雁你也不是外人,到底那儿媳妇不是头婚,还带着个孩子,免不了让人讲究。”胡大姨到底还是对未来的儿媳妇不是太满意。

  过后儿跟苏玉梅单独聊的时候,雪雁才知道,给罗成订的这个媳妇儿,也是个命苦的。

  金素英老家是朝鲜的,就住在鸭绿江的对面,这边儿村子里做饭,从她老家都能看到烟火的那么个距离。

  那边儿日子太苦了,实在活不下去的,就有往这边儿跑的,那江也没多深,游着就过来了,还有偷着往这边儿运红木什么的换钱的。还有些在这边儿说不上媳妇的赖汉,用吃食从那边儿换媳妇的。金素英就是这么被换过来的。她前任丈夫叫刘全,好吃懒坐那么个东西,还是天生的残疾,一条腿长一条腿短,家里穷得叮当响。一直到三十五岁也没说上个娶妇。后来听同村的老乡当新鲜事儿说着玩儿的说过边境上的事儿。他就真的跑过去,花了两块五毛钱,买了一箱子方便面,换了个媳妇。就这,还能挑捡,在好几个闺女里挑了长得最好,最能干的金素英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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