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6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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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果然,接下来她说出了楚丽华一直想知道,并且在内心里各种猜测她为什么不离开那个渣男的原因了。

  ——“认了命的我,在15岁这年,开始出门打工。

  进过厂,摆过摊,还去洗过碗,我有一身吃苦耐劳的本领,做什么都能做得漂亮,唯一不足的是书读太少了,很多机会就是别人想给,也很难落到我手里。

  直到她遇到了我现在的男朋友——刘志强。

  跟刘志强的相识,完全是一场意外。当时刘志强和朋友在大排档喝酒,我正好过去推销啤酒,那几个大老爷们就开始打荤腔,非要我陪着喝几杯。

  我对这种炒面早已习惯了,好在我酒量也不差。我就喝了,对方还是不依不饶,有两个毛手毛脚的,拽住我不放。

  最后是刘志强解的围,他伸手拉住同伴:“算了,她一个女孩子,也不容易……”

  后来结账时,我又碰到了刘志强,我当然不断向他表示感谢,他竟有点过意不去,竟说:“要不,你送两箱啤酒到我车上吧……”

  再后来,刘志强时常来大排档喝酒,他和我之间,滋生了一点彼此心照的情谊。

  高明说:“你一个女孩子,做这种事真不太好,我有个亲戚是开厂的,要不我介绍你去他们那里上班去吧。”

  其实,我以前在厂里上过班,又累,而且拿的钱也不多,后来我才知道所谓的他亲戚有个厂,不过是他家的厂。

  在我有一次回家时,无意和母亲提起过她的名字。母亲就坚决的告诉了我一定要抓住这个男人。因为他们是一个村子的。只是因为刘志强家放假时间早,所以很早就搬离了村子。赵洁也就不知道他们的存在呢。

  而我们也在这种一来二往的情况下慢慢产生了感情。”

  原来那个男的居然还是和富二代,可是平常真没有看出来,或许他父母给他的零花钱没有那么多吧。为什么他又会在外面上班呢?

  ——“我也因为是他女友的原因,备受村里人的羡慕。本上大家也都认可了我们之间的关系。但是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他们家的鞋厂生产的是那种二三十块钱的便宜鞋,虽然之前销量一直很不错,家庭也比较富裕,可是后来随着现在市场的慢慢高端化,他们那种低端的鞋子开始慢慢没有了销路,直到他们家的厂子最后倒闭关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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