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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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去调查高田的不在犯罪现场的证明?”

  “是的,希望你彻底调查清楚。”

  (六)

  第二天吹田乘飞机飞往九州。这位年轻的见习警部雄心勃勃,对十津川的慎重感到不满。高田肯定是凶手,赶快把他逮起来,这件案子不就结束了吗。

  吹田走访了西鹿儿岛站前的中央旅馆。这是一座新建的八层旅馆。一组象是来旅游的外国人正在跟务台办理登记手续,吹田等他们走上电梯后便同服务台的人谈起来。他让对方给他看三月二十八日的住宿卡片,这是由住宿客人自己填写的一种卡片,他马上找到了高田律师的那一张,上面填写的住址和电话号码都是真实的。住宿天数为一天,二十九日离开旅馆。

  吹田从衣袋里掏出一封高田写的信,这是借来的,是高田写给同行律师的暑期问侯明信片。笔迹很相似,在外行人眼里会断定是出自同一个人之手。可是吹田认为,只凭这些并不能证明高田二十八日来过这家旅馆。因为要充分考虑到高田有可能在二十八日以前弄到住宿卡片,把它填写好后由别人带到旅馆来。旅馆的客人一多,服务台的人不会一个一个地瞅着他们填写住宿卡片,而且备用的圆珠笔是到处都有卖的常见货。

  吹田问一位三十二、三岁的服务台的人:“这位叫高田悠一的客人,您还记得他的长相吗?”

  “嗯,记得。”

  “那么,您能认出是其中的哪一位吗?”吹田把事先谁备好的三张照片并排摆在服务台的人面前。三张照片中有两张是警察。服务台的人轻易地就把高田的照片挑了出来。

  “二十八日那天客人不多吗?”

  “不。百分之八十的房间都住上了客人。”

  “既然如此,那您为什么记得这位客人的长相呢?”

  “那天来了一对法国夫妇,他们不会英语,我又不会法语,正在为难之际,高田来了。多亏了他给我们当翻译,所以我记得很清楚。”

  “您记得他是什么时间到旅馆来的吗?”

  “确切的时间是下午七点多,我吃完晚饭接班后不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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