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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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纸鸢惊喜之余又有些疑惑,这和前世的结局不一样啊,忙问道:“为了什么打死的?”

  春香笑道:“听说是和苟贼的丫鬟通奸,这狗腿子也算是罪有应得。我还知道苟贼之前打死了两个丫鬟,就丢在后院的枯井里。杀人偿命,这三条人命能不能扳倒苟贼?”

  林纸鸢叹了口气:“这可不行,本朝律法,打死奴仆杖三十,徒一年,何况苟贼是举人,没有人会当真的。”

  春香急道:“那怎么办呀,苟贼防我防得极严,我不知道其他事了。”

  林纸鸢诱导道:“你再想想,想细致些,就从衣食住行方面开始想,苟贼有没有吃些不该吃的,穿些不该穿的...”

  春香不知所谓,面露疑惑,突然她瞪大了双眼,说道:“我,我倒是想起一件事,但这件事,我觉得并不是什么大事。”

  “你且说说看。”

  春香说道:“苟贼乱涨佃租那会,我去县衙告过他,虽然县令没理我,但我见过县令穿的官服。

  苟举人也有几件一模一样的官服,只不过县令的官服是蓝色的,胸前绣的是小鸟,苟贼的官服有蓝有红,胸前绣的是仙鹤、锦鸡、孔雀之类的鸟,其他地方倒是都差不多。

  我开始都没把那衣裳和官服联系起来,是苟贼每次在我面前穿时,总要关闭门窗,且从不穿出去,我才想到这种衣裳有问题。”

  林纸鸢长出了一口气,今日之行,已经成功了一半:“春香,依你的说法,苟贼这是私藏三品以上官员的官服,此为重罪,罪可处斩!”

  春香又惊又喜:“这是真的吗?藏件衣裳而已,能判这么重?”

  林纸鸢点了点头,她看着春香骤然绽开的笑脸,活泼,明媚,不免回想起前世春香的结局。

  春香最后呈现在她面前的形象,是一具血淋淋的尸首。

  前世林纸鸢进入苟宅后,春香因和她同病相怜,所以对她多有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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