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姒(双重生) 第21节(1 / 7)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这位张大人单名一个“平”字,是扬州刺史。

  宣珏与他会面,为的是一桩旧案。

  太元年号之前,为明光。明光十二年,也就是太元初年前一年时,扬州有一起火烧白马巷的惨案。

  白马巷和“乌衣巷”没甚两样,达官富奢云集,出门拐几步,就是扬州河岸。这出火烧了个一天一夜,精雕木琢的豪府都付之一炬。

  最惨的是刚从苏州迁来的梁家,开了几家布锦铺子,家里头蚕棉堆积,一点就燃。

  那晚,梁家九口人都死于非命。

  案件一波三折,其实已落帷幕——因为有人投案,说火是自个儿放的。

  投案自首的,是个小书童,在扬州最繁华的文昌街上,替人抄文寄信,写字赚几个钱。

  犯罪缘由也具备。

  书童自称和梁家小女情投意合,可惜被棒打鸳鸯,小女不堪压迫投井而亡,书童也没了生欲,干脆纵火“报仇”。还拿出一沓与梁女互通来往的情书。

  人证物证具在,这案子就这么草草了结。书童秋后问了斩。

  可四年之后,又有人翻出这桩旧案,上京告御状。

  刑部瞧着这陈年老案就烦,时过境迁,痕迹都灭,最是难查。

  陈岳也是人精,干脆就甩给了宣琮。

  能查出,大功一件,不能查到,无过无非。更能让小辈历练一番,日后好步入仕途。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