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6章(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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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致可以理解为:通过人大制定并通过的称为法律;通过国务院以及其他地方政府制定的称为法规;此外还有更模糊的作为“标准化规定”的政策和作为“规范性文件”的标准。

  很多时候,华国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权限大小、判断逻辑逻辑等等都比较模糊,有些地方政策的作用,甚至比法律还高效得多。

  而华国超凡事务局横跨军政、直辖中央的属性,也让他们出台的文件属性显得有些模糊。

  根据华国《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四条的规定,行政法规的名称一般称“条例”,也可以称“规定”、“办法”等,但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不得称“条例”。

  也因此,在了解政治的人眼中,华国这份《超凡者管理条例》的名称显得颇为暧昧,在本身模糊的边界中,暗示着整个超凡事务局的相关地位。

  不过,能确定的是,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这份《超凡者管理条例》,会成为华国内对于超凡者的最基本的管理要求。

  “看了,”幕僚们交换了一个眼神,“毕竟这是全世界第一份正式公布出来的、关于管理超凡者的官方文件。”

  “你们怎么看?”白头鹰国最高统领从窗边回头,看向了他的幕僚团,声音里带着一种暗示。

  “华国的思路非常……”一位幕僚斟酌了半天,最终选取了一个词,”有前瞻性。”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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