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8章(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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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罹原本是准备研究研究铅笔,结果他发现工艺有些复杂,光是笔芯的石墨,也得去城外面寻找,而城外现在实在不太平。

  罗罹彻底改变注意,是无意间看到了通灵古族抱着的他们的伴生凶兽白玉蜗牛。

  如同玉石一样白净的蜗牛,吐出来的口水却是漆黑得如同墨水一样。

  沾在哪里,哪里就是一块黑,洗都洗不掉。

  当时鲑鱼气得泪巴巴的,拿着个兽皮帕子,打了一盆水,在那里翘着屁股洗了一天,将他们城堡的街道都弄脏了。

  还好的是,白玉蜗牛吐口水,只会在它们兴奋得忍不住的时候,不然那特别难洗的墨迹怕是一大灾难。

  罗罹当时就上了心,洗都洗不掉,颜色又这么漆黑,这不就是最上好的墨水?

  罗罹又找来铜雀古族的学生,让他们带了些成年青铜鸟的羽毛来。

  小青铜鸟的羽毛如同铁钉,成年青铜鸟的羽毛就和钢笔一样粗了,手感依旧如同金属,甚至更加坚硬。

  罗罹又找了些野兽的毛发做成笔芯,这野兽是部落狩猎带回来的,有些像狼,但体型大了很多,这样的猎物平时比较少见,抬回来的时候引起了不少人围观,罗罹就是看稀奇的其中一个。

  正好用上了。

  做出来的成品,说它是钢笔,它又不是,仅仅大大的金属笔杆有些像钢笔。

  说它是毛笔,也不是,但笔芯的原理和毛笔是一样的,比如罗罹手上这只,还是狼嚎的?

  罗罹称它为青铜笔。

  用笔沾着白玉蜗牛的口水,写在兽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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