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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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此时的陈尔丁,抱着衣服站在你浴室中,露出了一个志在必得的微笑。

  因为林可岑的放在本来就是两室三厅的布局,所以陈尔丁与林可岑睡同一个屋子培养感情的计划宣告破产,两人在不同的房间,隔着一堵墙度过了同在屋檐下的第一晚。

  第二天醒来,两人的疲惫总算是一卷而空。由于陈尔丁的衣服根本没洗,因为即便洗了一个晚上也不一定干,所以他只能忍着嫌弃套上了昨天的运动衫。

  林可岑煮了粥,又从冰箱中拿出速冻的小包子蒸了六个,配了些榨菜,简单而又迅速地解决了早饭。警惕起见,林可岑与陈尔丁并没有直接出门,而是由林可岑靠在猫眼上观察了一下楼梯内的情况。

  “少了一个丧尸。”林可岑一共数到了两个丧尸,一个在701的门前,一个依旧还在楼梯口,只是看那样子应该也是动了的,还有一个昨日就提早苏醒的丧尸并未看见。

  两人下意识地提高了警惕,这一次,他们可用的武器可比之前锋利。林可岑拿了在他厨房里放着的尖刀,将自家的拖把给拆了,同时将尖刀用绳子与胶带捆在了一块,做成了一个简单的□□——虽然是不太确定牢不牢固,但现在显然不是在这个方面精益求精的时候。

  而陈尔丁则拿了一把小刀。他的力气没有林可岑大,要是贸然使用那厨房中的菜刀,说不定根本挥不动见几次。在重生回末世之前,他所做的努力就在跑步上,因为他知道他力量虽然不行,但却在高中的学生时期年年参加田径比赛,所以他的速度拿得出手。

  为此,他在回到末世之前,就捡回了他荒废了好几年的跑步,几乎是没命地在跑。他的这种行为显然是让他的家人以及他的前女友感到奇怪,但他并未多加解释些什么。

  因为……他对他们早就已经心凉了。

  心凉是个很笼统的词汇,陈尔丁无法具体定义到哪个方面,但至少,如果让他做出选择,他会选择与前世完全不一样的答案,他会选林可岑。

  将心比心,他也应该选择他——即便他会被家人说不孝,但也比被家人逼迫着压榨林可岑好太多,同时也比被女友背叛一次又一次好太多。

  打一下给颗甜枣这种事情,一次还好,若是连续来了两次,那么,抱歉了,谁都不是傻子,他陈尔丁就更加不是,所以他怎么样也不会重蹈覆辙。

  “你确定你不把菜刀拿着?”在打开大门之前,林可岑最终还是决定提醒一下陈尔丁。

  “不用,我要是拿着菜单,反而还发挥不出自己的实力。”

  虽然对“实力”两个字有点不一样的看法,但林可岑最终还是叹了口气,道:“好,准备一下,我们等会冲出去,如果只有一个丧尸,那显然还是可以一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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