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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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人员知道他是明星,也笑着说:

  “最好是和您平时的惯用的字迹一样啦。”

  傅思冉就看了自己一眼,说:“好,那我认真一点写。”

  当时谢嘉承还觉得傅思冉多此一举,也懒得理他,但现在想起来却觉得不对劲——既然这是傅思冉自己的字,并不是艺术签名,那说明他惯用的字迹就是这样的,为什么到了离婚协议书,“傅思冉”三个字变成了大方又漂亮的楷书,好像系统地练过字似的?

  这两个签名,无论拿出去给谁看,都会说是两个人写的。

  才过了一年,一个人的字迹会有那么大的变化吗?

  可是说到这里,谢嘉承又想到,傅思冉这个人,好像最近一年,也不仅仅是字迹变化吧?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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