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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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禾:“……”哦豁。

  世界上有没有比穿成反派的杀父仇人更坑爹的事情?

  必须有啊,那就是——明知道迟早会被BOSS秒成灰,还得绷紧皮、壮起胆,以仇家的身份去追求他。[蜡烛]

  简禾:“说真的,这是自杀式任务吧?”

  系统:“宿主,其实,玄衣真正的杀父仇人是那支银箭的主人,你顶多算是个半卖半送的。因为元丹对身体的修复能力是有限的,就算你当时没吃掉它,它也不足以救活玄衣的老爸。吃与不吃的唯一区别,只在于他早三分钟还是晚三分钟挂而已。当然,这不能抹杀你趁火打劫的事实就是了。”

  简禾生无可恋地望着天:“趁火打劫啊。”

  原主倒是爽了,拉完仇恨就拍拍屁股走人了。玄衣走的可是复仇流路线。可想而知,不管是射箭的人,还是趁火打劫的她,都绝不会有好果子吃。

  回想刚才读的剧本,如无意外,在五年后,查明了父亲亡故真相的玄衣将会亲自逮住原主,把这颗不属于她的元丹活生生地挖走。末了,他还将原主丢到一个不见天日的暗室,吊着她一口气,让低等魔兽折磨了她多年,实在是大写的惨。

  系统:“宿主,提前说一下,你因‘被玄衣夺走元丹而亡’是主线剧情。通过‘隐瞒事实’、‘抱反派大腿’此类的举动来故意闪避,是违规行为哦,咸鱼值会翻倍增加的。”

  简禾试图讲道理:“既要让他爱上我,又要让他顺应剧情杀死我。系统,你摸着良心回答我,难道你不觉得这两个要求太分裂了吗?”

  系统亲切道:“两个要求的确是相悖的,但并非不能完成。否则,难度又怎么会是鬼畜级呢?”

  简禾:“……”她仿佛看到了人生的走马灯。

  什么叫自己签的流氓合同跪着也要完成?这踏马就是了。

  第2章 第2个修罗场

  午时空气闷热,才片刻的功夫,身上就出了一层薄汗。简禾拎起衣领扇风,环顾一周,挪近了湖边,往清澈的湖水探出头去,想看看自己现在长什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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