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之炮灰一家的幸福生活 第70节(2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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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乐宛在这漫漫的叫喊声中,找到了举着“禹城报社接人——乐宛”牌子的人。

  来人叼着烟,浪浪荡荡的蹲在地上,牌子插在边上的草丛里。这个时节还穿着个半袖,外头披着衬衫,下面是短了一截裤脚的裤子,脚上是一双破草鞋。

  与这破破烂烂的衣着对应的是,这人长了一张极具女性化的脸。大眼睛小鼻子的,要不是快看见头皮的短发,断不能认为这是个男的。

  乐宛上辈子什么妖魔鬼怪没见过,莫说是穿的破破烂烂,她还见过那种住在垃圾窝里的前卫艺术家呢。

  搞艺术和搞文字的,最容易出神经病的两大领域。

  “同志你好,我是来参加这次禹城报社研讨会的乐宛。”

  对方看到乐宛,先是呆愣愣的不说话,转过神来之后就一口把嘴里的烟拿出来,想要伸手握手却又伸一半缩回来。

  “你好!我是禹城报社的编辑,我叫陈百百。”

  说完把手在身上使劲擦了擦,这才跟乐宛握上。

  边上的乐梵这时候嘀咕了一句:“陈百百(伯伯)?占谁便宜呢这是?”

  陈百百半点不觉得不好意思,听见了也义愤填膺的说道:“我就说呢!我爸非说这叫长命百岁。娘的,搁我们这儿的方言可不就是陈伯伯?不过后来我也想了,幸好我爸没给我起什么陈孙孙希望我子孙满堂,当伯伯就当伯伯吧,反正不吃亏。”

  乐宛“噗嗤”一声笑出来,陈百百看把小美女逗笑了就更开心。

  “这几位都是你的弟弟妹妹吗?你们一家都长的好看。”

  乐宛看他年纪不大,左不过就是十七左右,忍不住逗他:“谁说的?这是我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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