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0章(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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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如,让陈道明当会长,那把陈强往哪儿放?把郭兰英往哪儿放?把袁雪芬往哪儿放?

  论资排辈的传统,到现在都扯不明白。

  再次,还有各大影视公司的想法。

  明星对他们来讲,相当于私有财产,要捧要放要雪藏,全凭自己决定。冷不丁弄个演艺人协会,好听点是保护艺人权益,说白了,还不是分庭抗礼?

  但仔细想想,两者之间本没有原则性的冲突。香港公司对艺人的管制更严,封杀雪藏的不计其数,也没见协会护犊子,反而起到了很好的沟通作用。

  因为权责不一样,明星与公司起矛盾,怎么处理是自家事。可是,公司若涉及人身侮辱、伤害,那就该大家出面了。

  如果将大佬聚齐,把章程定下,井水不犯河水,各公司还是比较支持的。毕竟有时候,针对某些特操蛋的事件,还是团结对外的好。

  总之,办演艺人协会,绝逼吃力不讨好;办内地的演艺人协会,不只是吃力不讨好,简直荆棘遍布,困难重重。

  ……

  童刚的心情很微妙,半是不爽,半是欣慰。

  不爽的是,这帮人没完没了,又特么瞎折腾;欣慰的是,他们没直接提请文联审批,而是让自己先看。

  怀着如此情绪,他随意扫了几眼,见开头写着:

  “尊敬的电影局领导:

  近来因演员王伯昭被打一事,社会关注,舆论沸腾。而今,此事虽已收尾,王伯昭也得到了很好的赔偿。但我们同时深觉,内地缺乏一个有效的演员维权组织,来更好的调解、促进此类争端的解决。我们有了一些不成熟的想法,也恳请您予以指正……”

  “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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