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念 第17节(6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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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容了呗!”女助理扁了下嘴,讥诮地说。

  2 惩罚死者

  回到队里,省厅的传真也到了,针对石倩的涉案做了说明。

  年初,常阳市多名市民向警方报案,称自己网银被盗,账户里的钱被转走。经统计,受害人数达9人,总计被盗转金额约300万元人民币。

  由于数额巨大,该案引起省公安厅的注意,并成立专案组集中侦破。随后,通过追踪转账和取款记录,以及网络ip地址,专案组锁定犯罪嫌疑人并将其抓获。其供述了系通过网络购买银行客户资料,然后根据资料中的身份证号码,破译了受害人的网银账户密码,从而转走账户里的钱。

  专案组顺藤摸瓜,又抓获了专门售卖公民个人隐私信息和征信信息的犯罪嫌疑人。从其口中得知,其获取征信信息的渠道,系通过与银行内部员工交易所得。根据他的口供,专案组逮捕了富莱银行常阳市分行中山支行的一名员工。此时专案组尚不知道,实质上这名员工只是一个中间人,他的上线便是石倩。

  在目睹了支行内的员工被警方抓捕,石倩深感罪行即将暴露,遂于当日晚间在办公室用女性打底裤袜自缢身亡。

  这份传真还附上9名受害人的身份信息,以供春海市警方调查参考。

  可以说现在围绕着石倩的内幕调查已基本掌握清楚。石倩利用职务之便盗取客户资料转卖,导致客户巨额财物损失,无疑是一种“偷盗”行为。也意味着石倩和先前那些被害人一样,表面风光的背后,有着不为人知的道德缺憾。

  虽然掘坟现场的仪式感没有其他案件那么具体,但也是因为受限于环境和被害人已经死亡,不意味着凶手作案手法的改变,所以并不妨碍并案。也就是说,“七月十五掘坟案”可以判定为“8·22”连环杀人案中凶手所作的第四起案子。凶手在骨灰盒中留有一张百元钞票,目的是要展示石倩触犯了身恶业中的“盗业”。而将她的骨灰散尽,则意味着“魂飞魄散,永不超生”!这几乎是地狱文化中对行恶业者最严厉的惩罚了。

  凶手惩罚石倩,是因为将她视为犯下盗业之人。但如今社会上利用权势地位明目张胆盗取百姓财产者比比皆是,按照凶手先前的习惯,这些活生生的人才是他应该选择的目标,而他却追到坟墓中去惩罚一个死人,分明显示出石倩的特殊性。

  前面已经提到过很多次,凶手选择被害人是遵从一种固定模式,是通过富有逻辑性的迫害妄想,将自己多年积攒的愤怒投射到无关的人身上。而凶手对石倩的所作所为,显露的则更像是一种“私人恩怨”——他们之间不仅认识,而且有过利益交集。进一步分析,凶手可能就存在于石倩的周围,与之具有某种私人关系,虽然他的挫折感并不完全来自石倩,但必定有一部分成因所在。所以因个人征信信息被泄露而遭受损失的那9个受害人,还有本地那两个被她拉进来放贷的闺密,必须要全面彻底地排查。

  此时,马成功和一名侦察员已经领命前往常阳市,他们将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负责调查那9名受害人。

  戚宁从支队刚回到局里,便接到林欢的微信。上面写着:你在哪儿?如果方便的话,到法医室来一趟。

  “这两天忙,一直没顾得上林欢,不知道自己上一次的话她有没有听进去。看短信的口气不像是公事,难不成是想通了?”戚宁心里嘀咕着,又折回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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