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祖国做状元[快穿] 第16节(6 / 7)
但是周总喜欢项默呀,爱得什么似的,每年都得把项默接回国内待上一两个月,要星星不给月亮。就冲着闺女能得丈夫的喜爱,项妈心里再不愿意,背后再不给闺女好脸色,表面都得装成爱女如命。
周总这人很有意思,他是在改革开放的浪潮当中,最早抓住机会实现了阶层飞越的那一批人。小时候家里穷得房盖都漏风,小学没毕业就在街上瞎混。除了一张好脸,要啥没啥。二十岁不到就结了婚,前妻谷美娟也是个神人,别看名字里带个美字,本人是真跟美没有半点关系,长得五大三粗做衣裳都比别人多费二尺布,她这样儿的,在那个年代,婚姻市场上没有什么优势,偏她还是个颜狗,就看上周总了。周总图人家有家底,结婚就能跟着做小买卖,谷美娟是为了争口气,让看不起她的人看看,她能不能找个长得好的。也没什么感情不感情的,就结婚了。婚后一处,两口子的脾气都一样儿,一个比一个精,一个比一个粗糙。很快就有了儿子周风眠,两口子上学加起来没有五年,给儿子起名非得装文化人儿,别的名人知道的少,就从李白的诗里面选,相中了《赠宣城宇文太守兼呈崔侍御》里面那句,时游敬亭上,闲听松风眠,就给儿子起名叫风眠。
生意越做越大之后,周总觉得北方发展小,要往南方开拓市场,扩大生意版图,谷总死活不走,就要守着北方某二线省会城市的老家。最后谁也劝不动谁,就离婚各过各的了,儿子跟妈。离婚是离婚,但人两口子感情反而从没什么感情的夫妻成了胆肝相照的亲密合作伙伴了。是那种能把身家交托给对方的绝对信任。
周总南下之后,确实发展得好,挣下了很多钱。等到了新世纪,钱挣够多了,他就跟那些土大款一样儿,老想洗掉身上的土味儿,迷之追求艺术品和古董收藏,冒充有文化。认识项妈就是跟一个二道贩子艺术买手出国去买画认识的。项妈多有气质啊,又是顶尖的大美女,一身的艺术范儿算是搔到了周总的痒处,一听单身,一个为钱,一个为人,两人一拍既合就走到一起了。婚后,项妈跟周总供在家里的名贵瓷器并没有什么区别,就是用来充门面的艺术品。
至于喜欢项默,一是项默长得洋娃娃似的,招人喜欢。再一个,他就是喜欢好看又文静小姑娘,当年两口子就一心想要个小闺女,结果生出个周风眠。周风眠呢,长的随爹,人模狗样儿的,脾气随了妈,就是个混球儿。上学开始,一星期上五天学,能找六回家长的那么个玩意儿。周总是让亲儿子折磨得对儿子这种生物产生恐惧了。娶了项妈之后,就想生个项妈那种气质的女儿来宠。
结果他就没那个命,连生仨儿子,他自己就任命了。只能把一腔爱闺女的心都投到项默的身上。项妈早年还以为自己连着生了仨儿子,是周家的大功臣了呢!到头来发现,最被嫌弃的地方就是没能生个闺女出来。
连谷总,都对项默喜爱有加。按说她们这个关系,彼此能见到都挺神奇的。但谷总多牛啊,离婚了还能当周家半个家的人物,儿子到亲爸家过了个暑假,回去说亲爸家里来了个特别好看的小妹妹,人家就上门了,大包小包好吃好喝的送。一见项默就喜欢得什么似的,项妈也知道自己不是谷总的对手,可着劲儿的巴结人家,谷总说领项默回家住几天,她连半句都没留,欢天喜地给孩子送出门的。
就这样,这姑娘每年还能在谷总的家待上个十天半个月的,谷总对外都说是她闺女,有人问起,孩子也认。
就这么个复杂的家庭环境长大的。
国内的情况虽然复杂,项默还是喜欢在国内的时光,因为在国内的时候,没人会逼着她练琴。
再有天赋,再喜欢,每天几个小时不停的练习,一个孩子,总有腻烦的时候。一回到爸爸家,就没半点儿娱乐时间了,苏红这个后妈哪哪都好,就是在练琴这个事儿上,要求得特别高,管得很严。
天才少女也没辜负了她的天赋,十三岁就开个人演奏会。十五岁就被项爸所在的大学录取。十八岁大学毕业。
原本该走上衣食无忧,开开巡演挣挣钱的艺术小公主人生赢家道路的。
这不是就遇到了原本这个时空的男主角时屿嘛。时屿是项爸的学生,去家里请教课程的时候,项默对他一见钟情,从此一发不可收拾的疯狂追求。时屿的女主角叫言寄欢,是个芭蕾舞演员。舞蹈家与钢琴家的爱情,能拍一部文艺片的那种。但是项默不管,谁的劝也不听,就非认准了时屿,死追活追,把自己活成了一个舔狗,丢尽了家里的脸。
结局当然是很惨,据系统说,要出车祸废掉手,失意一生爱而不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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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总这人很有意思,他是在改革开放的浪潮当中,最早抓住机会实现了阶层飞越的那一批人。小时候家里穷得房盖都漏风,小学没毕业就在街上瞎混。除了一张好脸,要啥没啥。二十岁不到就结了婚,前妻谷美娟也是个神人,别看名字里带个美字,本人是真跟美没有半点关系,长得五大三粗做衣裳都比别人多费二尺布,她这样儿的,在那个年代,婚姻市场上没有什么优势,偏她还是个颜狗,就看上周总了。周总图人家有家底,结婚就能跟着做小买卖,谷美娟是为了争口气,让看不起她的人看看,她能不能找个长得好的。也没什么感情不感情的,就结婚了。婚后一处,两口子的脾气都一样儿,一个比一个精,一个比一个粗糙。很快就有了儿子周风眠,两口子上学加起来没有五年,给儿子起名非得装文化人儿,别的名人知道的少,就从李白的诗里面选,相中了《赠宣城宇文太守兼呈崔侍御》里面那句,时游敬亭上,闲听松风眠,就给儿子起名叫风眠。
生意越做越大之后,周总觉得北方发展小,要往南方开拓市场,扩大生意版图,谷总死活不走,就要守着北方某二线省会城市的老家。最后谁也劝不动谁,就离婚各过各的了,儿子跟妈。离婚是离婚,但人两口子感情反而从没什么感情的夫妻成了胆肝相照的亲密合作伙伴了。是那种能把身家交托给对方的绝对信任。
周总南下之后,确实发展得好,挣下了很多钱。等到了新世纪,钱挣够多了,他就跟那些土大款一样儿,老想洗掉身上的土味儿,迷之追求艺术品和古董收藏,冒充有文化。认识项妈就是跟一个二道贩子艺术买手出国去买画认识的。项妈多有气质啊,又是顶尖的大美女,一身的艺术范儿算是搔到了周总的痒处,一听单身,一个为钱,一个为人,两人一拍既合就走到一起了。婚后,项妈跟周总供在家里的名贵瓷器并没有什么区别,就是用来充门面的艺术品。
至于喜欢项默,一是项默长得洋娃娃似的,招人喜欢。再一个,他就是喜欢好看又文静小姑娘,当年两口子就一心想要个小闺女,结果生出个周风眠。周风眠呢,长的随爹,人模狗样儿的,脾气随了妈,就是个混球儿。上学开始,一星期上五天学,能找六回家长的那么个玩意儿。周总是让亲儿子折磨得对儿子这种生物产生恐惧了。娶了项妈之后,就想生个项妈那种气质的女儿来宠。
结果他就没那个命,连生仨儿子,他自己就任命了。只能把一腔爱闺女的心都投到项默的身上。项妈早年还以为自己连着生了仨儿子,是周家的大功臣了呢!到头来发现,最被嫌弃的地方就是没能生个闺女出来。
连谷总,都对项默喜爱有加。按说她们这个关系,彼此能见到都挺神奇的。但谷总多牛啊,离婚了还能当周家半个家的人物,儿子到亲爸家过了个暑假,回去说亲爸家里来了个特别好看的小妹妹,人家就上门了,大包小包好吃好喝的送。一见项默就喜欢得什么似的,项妈也知道自己不是谷总的对手,可着劲儿的巴结人家,谷总说领项默回家住几天,她连半句都没留,欢天喜地给孩子送出门的。
就这样,这姑娘每年还能在谷总的家待上个十天半个月的,谷总对外都说是她闺女,有人问起,孩子也认。
就这么个复杂的家庭环境长大的。
国内的情况虽然复杂,项默还是喜欢在国内的时光,因为在国内的时候,没人会逼着她练琴。
再有天赋,再喜欢,每天几个小时不停的练习,一个孩子,总有腻烦的时候。一回到爸爸家,就没半点儿娱乐时间了,苏红这个后妈哪哪都好,就是在练琴这个事儿上,要求得特别高,管得很严。
天才少女也没辜负了她的天赋,十三岁就开个人演奏会。十五岁就被项爸所在的大学录取。十八岁大学毕业。
原本该走上衣食无忧,开开巡演挣挣钱的艺术小公主人生赢家道路的。
这不是就遇到了原本这个时空的男主角时屿嘛。时屿是项爸的学生,去家里请教课程的时候,项默对他一见钟情,从此一发不可收拾的疯狂追求。时屿的女主角叫言寄欢,是个芭蕾舞演员。舞蹈家与钢琴家的爱情,能拍一部文艺片的那种。但是项默不管,谁的劝也不听,就非认准了时屿,死追活追,把自己活成了一个舔狗,丢尽了家里的脸。
结局当然是很惨,据系统说,要出车祸废掉手,失意一生爱而不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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