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8章(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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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一种是广告代言,除了拍广告,还要参加各种品牌推广活动,比如服装和珠宝。

  第一种广告费不高,不过没有后续的麻烦,除非产品出了质量问题才会把明星牵扯进来。

  第二种是长期的代言合同,一般是三到五年,代言费高,但厂商会有各种要求。

  徐静蕾代言的是一款美国知名品牌的帆布鞋,三年两百万人民币。

  这个代言费符合她如今在国内的身价。

  等到《卧虎藏龙》的影响力显现之后,三年两百万美金都不行,只能说现在和徐静蕾签长约的厂商都赚到了。

  林子轩想到了这一点,目前俞飞鸿和徐静蕾的广告合约都以短期为主。

  如果不是美国知名的运动品牌,能够提升徐静蕾的形象,好梦公司不会签这份代言合同。

  接拍广告是明星最快的挣钱方式,不过广告也分档次。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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