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3章(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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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子轩听到有人讨论周星驰的《少林足球》,集中在“少林寺”的版权和某些情节影响少林寺千年古刹的声誉。

  《少林足球》早已拍完,不过闹出了不小的矛盾。

  周星驰找的内地合拍公司摆不平片名的版权纠纷,建议香港方面改名字,但周星驰方面拒绝修改。

  甚至把合拍公司告到了国家版权局。

  他们有一份协议,少林寺的版权归属成为焦点。

  香港回归后,按照电影局的规定,如果是香港和内地合拍的影片,必须经过电影局的审查才能公映。

  也就是说,不通过电影局的审查,《少林足球》在香港同样无法上映。

  有意思的地方是,周星驰想把电影送到电影局过审,可电影局在等版权局的消息,只有版权局判定了“少林寺”的版权归属,电影局才能确定这部片子有没有违规,需不需要修改。

  然而,版权局要进行调查论证。

  电影里的少林寺和现实中的少林寺的关系,有没有侵犯嵩山少林寺的版权。

  论证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需要邀请相关的专家和佛门僧人讨论,只要版权局一天不给出意见,《少林足球》就卡在那儿了。

  其实只是换个名字而已,可周星驰方面就是坚持不换。

  他们觉得前期都是用《少林足球》来宣传,这时候换名字影响票房。

  再说,少林寺大家都知道,在全球有号召力。

  香港电影搞笑戏谑惯了,不觉得用“少林寺”的名头有什么问题,但在内地就牵涉到佛教的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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