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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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温顺老实说:

  “警官好,我要自首。我杀了个人。”

  第三十七章 你不是真的对我有好感在追求我吧?

  “我叫辛永初。”

  提包客说出自己的名字。

  “我是电影开场前大概十五分钟左右杀的人。地点是安和大厦3303,他叫赵元良。我用一把刀子捅死了他,没抽出来,因为听说血迹不好打扫,所以就这样了。我走的时候带走了门钥匙,钥匙在这里,你们可以直接开门进去……不过我没有找到电梯门卡,你们还得问问保安,让保安把你们带上去。唉,三十三楼,爬起来太累了。”

  辛永初低眉敛目,配合有加,和警察聊起杀人案时自然得就像在小区里和邻居聊小区的绿化程度,说这里多了一棵花,那里少了一棵草。

  “关于杀人的过程,我已经用摄像机录下来的。它可以作证人是我杀的。嗯……我需要跟着去现场吗?不好意思,给你们添麻烦了。”

  不知什么时候,影片的片尾曲播完了,留给参演人员滚动名单的黑幕也变成灰幕。

  所有的视线,全集中在辛永初身上,所有的人气儿,也集中在辛永初的叙述中。

  他如此体贴周到,站在警察的立场为警察着想,站在保洁的立场为保洁着想,仿如他只是做了点微不足道但不得不麻烦别人的事。

  他很抱歉。

  他杀了个人。

  藏在空气中的无形坚冰由袁越打破。

  袁越上前一步,自围着辛永初的警察里走出来。他并没有因为辛永初自陈杀人就态度严厉喊打喊杀,相反,辛永初态度配合,他也态度友善,聊家常般说:“不用。按照流程,你要先和我们回警局,做个正式的笔录,承认罪行,签字画押。至于你说的那些,我们会派警察到现场核实一番,再做安排。你说你把一切都用摄像机拍下来了?那么摄像机就是证物,能把它交给警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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