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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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爸妈说他:“大人说话小孩子不要插嘴。”

  袁越:“老师教我们,对不对和年龄大小没有关系,三人行必有我师。不是蔡叔叔他们先动手的,是物业那边的迷彩服先动手,我用妈妈的摄像机拍下来了。”

  ……

  当天晚上,袁越随同爸爸来到警察局,把摄像机上交。

  胖乎乎的警察局长亲自出来,将摄像机拍下的东西看了又看,而后他满脸红光,大力拍了小朋友的肩膀好几下:“你这孩子,有出息,小小年纪就知道怎么主持正义了!”

  再后来,蔡叔叔他们都没事了,建房子的老总进了监狱,物业也散了。

  年仅12岁的袁越,成功用一个随手拍下的证据,挽救了多位警察的职业生涯,在事后的庆功晚宴上,大家都很开心,喝得醉醺醺的,只有袁越,年龄不到,只可以捧着杯果汁来回走动,和每一位敬他的叔叔干杯,喝得小肚子滚圆。

  最后他走到蔡叔叔面前。

  蔡叔叔也红光满面,和局长一样用力拍他的肩膀:“好小子,可以的,有你蔡叔叔十分之一的风采的,今天的是事情可以让你吹一辈子了!”

  “我不想吹一辈子。”

  袁越仰头看着蔡叔叔。他不想当记者了,从蔡叔叔在一个红彤彤的傍晚跳进他的窗台,生活就变成激动人心的故事,那天蔚蓝天空上蜷曲的火烧云,藏进他的心底,将他想象的未来染上奇幻的色彩。

  “我想当警察,我想主持正义,我想破更多的案子。”

  *

  中午的这碗面吃得实在不怎么痛快,两人吃完之后,都下意识按了按胃部,试图抹去那沉甸甸的古怪感觉。

  而后他们继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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